青菱專欄/台師大女足隊與葉丙成性平兩案的標準 有何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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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00:00

司馬一青/主筆

7月15日立委與台師大女足隊員召開記者會揭發該校的霸凌事件,教育部旋即要求台師大重審該案,且須於兩周內「另為適法之決議」,教育部近日表示已收到台師大的決議文。以教育部如此有效率的決策,對照今年4月21日該部政務次長葉丙成於社群媒體發文表述其關心大學某起性平案件,文中截圖涉及洩漏事件學生的個人資訊,引發民進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發表聲明譴責教育部跟葉丙成;教育部在5月22日表示該事件已送交性平會組成外部專家學者處理,並會儘速在1個月內完成。結果自教育部表明審議此事迄今,已超過兩個月,然後七月底教育部再宣布「因調查需要」,已展延期程到8月22日,整整三個月還未必有結果。

相對於教育部指責台師大處理霸凌案的快馬加鞭及義正詞嚴,要求兩周內處理完成的姿態,對於自己部內該處理的寬限期達三個月,一延再延,有人批評,這是否嚴以待人、寬以律己?

台師大發生教師霸凌學生引發學論爭議的事件,一開始即被社會各界盯上,該校面對的不僅有來自媒體的壓力,教育部及國科會也都紛紛出面,不僅撇清責任並嚴厲指責台師大,一副這件事與其監督與管理職責無關,甚至連行政院長都出面表示震怒,該校變成有點千夫所指。

不僅如此,雖然台師大對這事已做成處罰決議,只是受害學生不滿處理結果,透過媒體及民意代表表達不同意意見,導致該校在各界壓力下,必須慎思重審的可行性之時,教育部作為主管機關完全不給該校審議空間與時間,直接對媒體宣布,要求台師大兩周內要對霸凌事件做成裁處決議,並送部審議。面對教師犯錯在先,台師大只能默默接受,幾乎被打趴的台師大,終於在7月底完成決議送教育部審議。只能說,對於這事,教育部處理「明快」,台師大毫無喘息空間。

教育部作為教育最高主管機關,不敢指望要做各級學校的行政表率,但至少在面對及處理相關事務時,應該要有一致的標準!

教育部自己編的《國語大辭典》對「寬以待人、嚴以律己」解釋說「以寬容的態度來對待別人,以嚴格的態度來約束自己。如:『主政者必須寬以待人,嚴以律己,才能服眾。』」

期待教育部盡快公平處理自己的內部性平案子,更希望在8月22日前能公布,才能服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