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軍官性侵酒醉女同事不服懲處提訴願 國防部打臉:監察官道德操守應高於他人

  • Line

A A A
2025-08-05 00:00

(記者王烱華/台北報導)海軍司令部2024年爆發A姓監察官出差時性侵B姓女官,卻謊稱說是到女官房間「打蟑螂」;但在最新國防部訴願決定書中指出,A男是趁B女酒醉之際進行性侵。而A男以海軍對其懲處是「嚴重侵害工作權」提出訴願,國防部訴願會則反批A男「訴願人係擔任監察官職務,道德操守應較其他同仁高,卻未避免酒後與B女共處一室,又乘機對其為性交行為」,將其訴願駁回。

此項國軍醜聞是在發在2024年5月底,海軍司令部督察室A姓監察官與海軍司令部另一個單位的B姓女官共同前往蘇澳海軍基地進行工程驗收,期間住宿在蘇澳某飯店。5月29日晚間,兩人相約參加飯店舉辦的調酒活動,並飲用調酒,A男見B女已經喝醉,便陪同B女回房休息,並趁B女不勝酒力之際,對其為性交行為。

B女第二天醒來後立即報案,但A男除辯稱B女是因為發現房間內有蟑螂,才進入B女房間打蟑螂;甚至以B女主動邀約他進房間喝酒,不勝酒力才鑄成大錯。海軍司令部則立即將A男調離現職,並在2025年1月給予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的懲罰。

在海軍祭出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懲處後,A男則向國防部訴願會提出訴願,A男以「本案尚未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且評議會非由原隸屬機關海令部召開,原處分機關將其撤職及停役處分,已嚴重侵害工作權,要求海軍司令部應予撤銷懲處」。

國防部訴願會在調查後指出,A男原是海軍陸戰隊指揮部所屬戰鬥支援大隊少校通信官,在2024年5月29日任職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督察長室少校監察官時,與同仁B女因公務出差,投宿宜蘭縣煙波大飯店蘇澳四季雙泉館,於當日晚間相約參加飯店舉辦的調酒活動,並飲用調酒,A男見B女已生酒意,便陪同B女回房休息,並趁B女不勝酒力之際,對其為性交行為,涉犯《刑法》第225條第1項之乘機性交罪嫌,於2024年11月28日經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在案。陸指部乃於2024年12月30日召開懲罰評議會,決議核予訴願人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之懲罰,並於2025年1月17日生效。

訴願會進一步指出,A男趁機對B女為性交行為的違失行為,經調查屬實,並有宜蘭地檢署檢察官起訴書影本資料可稽。訴願會認為,案發當時訴願人A男係擔任監察官職務,道德操守應較其他同仁高,卻未避免酒後與B女共處一室,又乘機對其為性交行為,且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在案,影響軍譽甚重等情,決議核予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懲罰,經全體與會委員就訴願人A男違失行為動機、目的、品行、犯後態度及對領導統御及軍事紀律所生的影響、行為後的態度等面向討論後,決議核予訴願人A男的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之懲罰,「於法並無不合,應予維持。」


更多新聞:

獨家/軍備體系大換血!林文祥將接中科院長 趙亞平接軍備局長

一張菱表/台灣「暫時性關稅」20% 恐將加碼投資換降稅 各國對美採購方案一次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