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助理費及收賄案開庭 陳怡君認罪求交保遭法官打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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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怡君今年2月20日羈押至今。資料照片/林啟弘攝

陳怡君今年2月20日羈押至今。資料照片/林啟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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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15

(菱傳媒/台北報導)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和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涉詐領助理費384餘萬及涉嫌每月收取營建廠商每月3萬9000餘元「顧問費」,被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25日)開庭審理,陳、張認罪求交保,陳稱,因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把助理費用於公務支出,收賄部分則是不清楚對價關係。受命法官認為,同案被告仍否認犯行、恐有勾串疑慮,建議待8月18日其他被告開庭後再聲請。

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陳怡君、張惠霖涉嫌自2018年底起,利用陳女的洪姓弟媳、張女親姊、賀姓前員工名義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共計詐領384萬餘元,並將款項用於繳房租、買股票等私人用途。另,陳、張兩人涉嫌於2023年8月間起至今年2月間,以「顧問費」名義,收受品嘉建設每月支付3萬9207元至3萬9219元不等賄款,共計收賄70萬5894元。

陳、張2月遭羈押,檢方6月3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兩人後,士林地院認定兩人仍有串供之虞等,裁定羈押禁見至今。

士院今首度開庭,陳怡君與張惠霖由法警戒護提訊出庭。針對被控詐領助理費,陳怡君表示,議員每月薪資約12萬元,其中6萬元要償還貸款,因辦公室資金捉襟見肘,才把助理費用於服務處房租、水電瓦斯、文宣與助理獎金等公務支出,「我認罪,我很抱歉」。

至於被控收受品嘉建設賄賂,陳怡君說,她有收建商款項,也有出面向公務員協調、關心,「我誠實講,一開始沒有想太多,我對對價關係這4個字沒有這麼清楚」。

張惠霖也改口承認部分詐領助理費流入股票投資,也坦承收受品嘉建設總經理高明義。她說,她將個人存款、人頭助理的薪資混在一起使用,過去也會把錢存在銀行證券戶買股票。

陳怡君辯護人施宣旭表示,希望法官考量陳怡君認罪、繳回全部犯罪所得,給予減刑的機會,並讓她交保。張惠霖辯護人胡原龍則稱,張非公務人員,盼能減刑並給予緩刑機會。

但受命法官考量同案其他被告仍否認犯行,恐有勾串之虞,建議可待8月18日其他被告開庭後再聲請,若仍欲交保,可另行具狀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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