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血照恐嚇京華城案11檢察官「命債命還」 戴瑞甯、林惠珠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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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粉專「迷因台式民主」版主戴瑞甯遭羈押禁見。中央社

臉書粉專「迷因台式民主」版主戴瑞甯遭羈押禁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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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5 10:52

(菱傳媒/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的11名檢察官,遭工程師戴瑞甯惡意合成照片PO網公布姓名與肖像,林惠珠進一步後製加工潑灑血跡,並搭配「命債、命還」等威脅性用詞後轉發。北檢認定戴、林涉犯恐嚇、違反個資法等罪,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5日)凌晨裁定2人羈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1日開庭審理京華城弊案,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開庭前接獲妻子身故消息,當場痛哭,引爆民眾黨支持者不滿。不久後,社群平台Threads瘋傳偵辦京華城弊案的台北地檢署11名檢察官照片,還刻意後製加上血跡,上面寫有「命債,命還」、「記住他們的名字跟臉」等恐嚇字句,外界批評此舉已涉恐嚇檢察官,司法院、法務部等也同聲譴責。

北檢檢肅黑金專組指揮市刑大、調查局資安站共同偵辦,鎖定臉書「迷因台式民主」粉專版主、39歲的工程師戴瑞甯涉案。戴男3日到案供稱因個人政治因素上傳一張負責偵辦京華城弊案的檢察官團隊照片,但否認加註恐嚇文字。

檢察官漏夜複訊後,認為戴男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及反覆實施恐嚇行為之虞,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

警方另查出,台中41歲的林惠珠與周姓男友情侶檔涉嫌合成加工恐嚇文字後轉傳到Threads,3日晚將兩人拘提到案,昨下午移送北檢複訊。

周男為房屋仲介,林惠珠曾擔任護理師,據了解,林女坦承加工、轉發都是她1人做的,因不滿時事想發洩情緒,才利用戴男上傳的照片進行加工,並轉發到Threads。

檢察官認為,林女涉犯《刑法》第153條第1款煽惑他人犯罪、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周男則因罪嫌不足請回。

北院法官昨深夜開庭,認定有勾串之虞,今凌晨約1時裁定2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兩人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第41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犯罪嫌疑重大,林女還涉《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犯罪嫌疑重大。此外,戴與林女彼此供述不一,有事實足認被告有串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又有事實足認被告有短期內再犯同種類犯罪可能。

北院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的動態平衡,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後,為保全證據,以及預防被告再犯恐嚇的同種類犯罪,尤其《刑事訴訟法》對勾串共犯、證人,以及預防被告再犯同種類犯罪並無有效預防規定,也無法如《刑事訴訟法》第118條規定,以僅能於被告逃匿時沒入保證金具保擔保;認為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代替,有羈押必要,因此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101條之1第1項第4款、第105條第3項規定,將戴瑞甯、林惠珠羈押禁見。

出版時間10:07

更新時間 10:52 新增北院裁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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