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告失敗!連署罷免綠委涉嫌造假 黃呂錦茹確定接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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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林啟弘攝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林啟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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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4:38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吳沛憶連署造假案,認定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等5名被告涉犯偽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6月16日提起公訴。移審台北地院後,合議庭裁定黃呂、國民黨台北市黨部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等3名在押被告接押禁見。3人不服,提起抗告,4日遭到高等法院駁回。

北院6月17日裁定接押時指出,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等三名被告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第216條、第210條偽造文書等案件,犯罪嫌疑重大。考量初、姚二人坦承犯行卻避重就輕、互相推諉,與黃呂錦茹之間存在長官部屬關係,依常情判斷有互相迴護勾串可能,3人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及證人之可能,所涉罪行對民主政治的選罷制度造成重大危害,故裁定續押禁見。

黃呂等三人不服,提起抗告,4日被高院駁回,不得再抗告,本案合議庭成員分為審判長鄭富城、陪席法官郭峻豪、受命法官張育彰。

高院說明,3名被告與其餘共犯、證人間具有利害關係,黃呂錦茹且曾指示他人製作檔案傳送予其他共同被告,擬定遭查獲時之說詞,部分被告亦有刪除LINE對話紀錄之情形,均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

高院參酌現今通訊軟體便捷、迅速、私密等特性,3名被告仍有透過通訊軟體與其他共犯聯繫,就本案分工等情節進行串證之可能性,如未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顯難確保後續審判程序之順利進行,而有羈押必要。

高院認為北院裁定3名被告羈押禁見,並無違法或不當,4日裁定被告3人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不得再抗告。

北檢起訴指出,2025年初黃呂錦茹在國民黨內倡議「以罷制罷」策略,邀集賴苡任(起訴)、滿志剛(緩起訴)、劉思吟(緩起訴)、陳冠安(不起訴)加入,冠以「罷吳四騎士」名號宣傳罷免吳沛憶、吳思瑤活動。黃呂另指示國民黨台北市黨部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負責相關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之整理、造冊事宜。

賴苡任等人擺攤招募民眾簽署提議人名冊,仍未達法定數量,黃呂為了搶在同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之前提議罷免吳沛憶,指示劉思吟、劉的丈夫林叡及賴苡任須在2月5日、6日提出罷吳申請案。未料該案備補領銜人張延廷及賴苡任分別設籍萬華、北投均未滿4個月,不符合《選罷法》規定,黃呂拍板於2月6日重新提出罷免吳沛憶的申請案,2月7日再提出罷瑤申請案(因作業不及,延至2月8日提出),並更換2罷免案領銜人。

黃呂為了能在短時間內備齊足量的提議人名冊,承諾「提議人名冊由台北市黨部『負責』」,指示滿志剛尋找有意願的領銜人人選,姚、初二人則於同日21時許,在北市黨部指示第四區執行長陳奎勳,再由陳轉知中山區婦女工作會會長葉麗琴動員志工,6日起在第四區黨部辦公室進行抄寫作業。 

姚富文提供國民黨中正區、萬華區、北投區及士林區的一般黨員及黃國樑黨員名單,連同賴苡任向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張斯綱(不起訴)拿取的罷瑤提議人名冊,讓志工抄寫。2月6日9時許起,由賴苡任指導志工如何抄寫名冊,劉思吟則協助姚、初兩人將偽造的名冊按里分類造冊、裝箱,黃呂錦茹則全程在場監督。

黃呂等人此方式偽造5211份提議人名冊,罷吳沛憶2537份,偽造比率高達96.2%,罷吳思瑤2674 份,偽造比率達94.18%。

北檢指出,本案非僅為一般私人文書,而是決定立委是否須進行罷免程序的重要樞紐,黃呂等被告所侵害的不僅是是否行使罷免權之意志,也對我國人民的憲法權利產生重大危害,若犯行得逞,進而啟動罷免程序,勢將動搖我國民主政治基石,使長久以來努力健全的民主選舉制度隨之嚴重崩壞,影響程度顯非一般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的案件可比擬。 

北檢認為,黃呂為北市黨部的最高領導者,統領該黨北市所有分區黨務,初、姚二人在黨部地位僅次於黃呂,3人為遂行自身政治考量與目的,竟在短期內大量偽造名冊,以僥倖取巧方式搶快申請罷免,辜負黨員及支持民眾信賴,犯後否認犯行、避重就輕,態度不佳無悔意,實嚴重戕害民主基礎,故建請法官從重量刑;陳奎勳、賴苡任部分,檢察官考量參與程度及陳坦承犯行等情,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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