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萬美玲控廣告濫用她的肖像提告 罷團反擊:政治諷刺圖像應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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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桃園立委萬美玲提告,罷團擅自變造她的形象照片,製作不實文宣。翻攝萬美玲臉書

國民黨桃園立委萬美玲提告,罷團擅自變造她的形象照片,製作不實文宣。翻攝萬美玲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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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0:43

(菱傳媒/綜合報導)大罷免進入最後衝刺,國民黨桃園立委萬美玲2日表示,罷團擅自變造她的形象照片,製作不實文宣,在網路及媒體刊登轉傳,企圖誤導民眾投票,她已正式委任律師蒐證,並依法向檢警調機關提出告訴。對此,罷團回應,要讓大眾明瞭罷免對象為何,使用或繪製她的肖像屬於必要手段,更批萬美玲「以似是而非的理由提告罷團,無非是想轉移被罷免的恐懼」。

萬美玲服務處2日發聲明,指坊間流變造文宣使用她照片,內容寫道「我是桃園立委萬美玲,我推動中配加速入籍6變4,罷免我就是抵抗中國侵略」等語,另外也有用手繪肖像註記「同意罷免」等情,已涉及不法。

萬美玲指出,不實文宣嚴重侵犯她的肖像權,混淆視聽也涉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被罷免而散布不實圖文影像、《刑法》妨害名譽等罪刑。此風不可長,為正視聽與維護個人、支持者權益,已委由律師蒐證提告,也保留民事求償權利,請有心人士立即停止相關侵權與違法行為,下架非法文宣與廣告。

警方陸續詢問廣告業者、地主等,發現罷萬美玲看板是桃園市一選區罷免國民黨立委牛煦庭領銜人陳曉煒與廣告公司簽約,2日以證人身分約談其到案說明。

陳曉煒2日下午赴桃園警分局說明,他表示,早上準備出門時,2名偵查員到家裡送通知單,前幾天知道廣告公司也收到調查通知書,現在證實是萬美玲提告,早在2、3周前已收到消息,國民黨可能會用大量訴訟策略,讓領銜人、支持民眾產生寒蟬效應。他希望桃園的立委不要做這樣的事情 ,讓公民在最後的這段時間可以把罷免的公民權活動順利地走完。

罷免萬美玲罷團「萬罷了沒啦」2日晚間發聲明回應,維護肖像權為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但如果符合以下三項要素則受言論自由之保障:對象是否為公眾人物、製作肖像有無公益性質,以及使用肖像手段是否合理、有無必要性。

罷團表示,萬美玲身為立委,不會不明白自己就是公眾人物,罷免制度為民主社會重要的公民權利,使罷免事件廣為周知、促進投票率應符合公共利益,為盡可能使社會大眾明瞭罷免對象為何,使用或繪製其肖像乃屬必要手段。

罷團強調,公眾人物之肖像經由再製以強化、諷刺或指責其政治作為,本就屬於言論自由之範疇,如果萬美玲所言成理,則世界上所有諷刺政治人物的漫畫或圖像都應消失,更何況中國國民黨網頁對他黨政治人物極盡醜化之能事,依萬美玲之標準,該黨全都涉犯《刑法》罪嫌。

罷團說,罷團評論萬美玲之內容,出處均為立法院公報及各家媒體之報導,絕無杜撰編造之情事,也均屬公共評論之範疇,萬美玲是否認為其於立法院之行為羞為人知,只要一評論就是毀損其名譽?另一方面,《刑法》第311條也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與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公眾集會之記事,只要是適當的評論皆不罰。

罷團正告萬美玲,以似是而非的理由提告罷團,無非是想轉移即將被罷免的恐懼,「當您在問政說明會後大發米粉、麵包、野餐墊等禮物時,我們正在烈日下行使正當的公民權利。您說我們在破壞選舉罷免的公平性,我們可沒有您雄厚的財力與綿密的政商關係,可以在桃園各地豎立海量的看板,可以動員里長坐實各種行政不中立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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