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修法不是單純靠多數可以決定 賴總統批在野黨:沒看過立院通過法律竟被判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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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總統進場時對現場獅子會成員的熱列掌聲,揮手致意。翻攝賴清德臉書

賴清德總統進場時對現場獅子會成員的熱列掌聲,揮手致意。翻攝賴清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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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9 15:16

(菱傳媒/台北報導)賴清德總統今天在團結國家十講中的第三講中說,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針對《立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正案,就是侵犯總統、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的權力,也影響人民權利,所以宣判違憲,「我當過四屆立法委員,我沒有看過立法院通過法律,竟然會被判決違憲,而且侵犯這麼多機關的憲法職權,台灣有史以來,過去從來都沒有」。

賴總統今天前往新竹市出席「國際獅子會300B6區年度感恩餐會」活動,並以「團結國家十講」第三講發表專題演講,聚焦「憲政體制」,賴總統在進場時受到獅友們熱情歡迎。

賴總統表示,中華民國憲法雛形始於1936年、民國25年5月5日國民政府頒布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因對日抗戰延後實施,直到1946年,國民政府再次召開會議通過,在1947年12月25日才開始實施;不過,1949年國民政府來到台灣,隨後實施戒嚴,台灣歷經白色恐怖黑暗時期。

總統說,「不是有憲法就有民主的憲政體制」,並逐一說明台灣歷經7次修憲的內容經過。其中,第5次修憲被當時社會認為國民大會自肥,並經大法官解釋「修憲無效」,原因就在於憲法重要本質的條文不可更改,「不是議會多數就可以決定各種事情」。

總統特別提到,台灣社會潛藏非常珍貴的公民力量,每當國家危急或有需要的時候,這股力量就會出現,從1990年野百合學運、2008年野草莓運動、2014年太陽花學運,到2024年青鳥行動、2025年大罷免行動,都是台灣社會珍貴的公民力量,目的是回復國家秩序,阻止共產黨併吞,守護國家。

賴總統說,參加公民運動罷免的人,很多是上班族、學生、家庭主婦,「這些力量是自動自發,沒有政黨有辦法主導,也沒辦法阻止」,都是為了國家安危站出來,根據的是憲法賦予的權力,直接民權,這也是深化台灣民主運動,守護國家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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