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台北報導)公務員特殊查核辦法(即俗稱忠誠考核)正式生效,除首波行政院5長列為優先名單外,政院人士指出,行政院16日也已函請各部會啟動特查,將須特查人員送法務部調查局辦理。行政院這次修正公務員特殊查核辦法,是行政機關依據法律授權或基於職權所發布的規範性文件,目前民進黨在立院推動「國安10法」修正案都沒有審查通過。
「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修正案於6日生效,內容主要為強化查核項目及頻次,包含增列「國安5法」所定國安犯罪類型等查核項目,並增列財務資訊查核機制;另外為強化任職期間的忠誠查核,也增訂任同一職務每滿3年,定期重行辦理特查機制。所謂「國安5法」是指《刑法》、《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國家機密保護法》等4法案中有關國安的5條法律規定,現在民進黨要從這5條法律規定中再增加到「國安10法」。
根據行政院最新的查核辦法,同居人雖非配偶,但與當事人的生活關係相當緊密,因此這次將受特殊查核公務人員的同居人,以及同居人的父母列為調查範圍;查核辦法也明定,經特殊查核有相關情事者,法務部調查局得經當事人書面同意後,蒐集其財稅、信用卡、銀行存款、債務、授信及匯款紀錄等財務資訊。
而該辦法認定有特殊事項的條件包括,公務員或關係人曾在大陸地區或香港 、澳門連續停留一年以上,或曾在外國、大陸 地區或香港、澳門擔任其黨務、軍事 、行政或具政治性 機關(構)、團體之職務,以及具有外國國籍或居留權,在外國享有教育、醫療、福利金、退休金等福利,尋求或取得外國公職之身分、曾服外國兵役者。等於是涉及機密的公務員家人如果有在國外長期居住的裸官,或家人中有外國國籍者,都會是調查的重點對象。
為展執法決心,行政院長卓榮泰、副院長鄭麗君、秘書長龔明鑫、2位副秘書長王貴蓮與李國興已列為首波優先實施對象,據了解,查核程序仍在進行中。政院人士說明,行政院已函請各部會16日啟動特查,將特查人員送法務部調查局辦理。
根據調查局說法,原先查核範圍為1328個職務人員,此次調整將增列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的各部會幕僚長以上人員以及相關機要、聘僱人員,新增1008人,增加後總特查為2336人。
民進黨現在力推的「國安10法」,因希望把適用對象加入立法委員及助理,而且立委前往中國需事先通報,這些修正在立法院不被在野黨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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