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綜合報導)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林杏兒日前接獲一民眾陳情,指其姪子已放棄中華民國國籍,改入中國籍,卻收到北投區公所公文通知要服兵役,且指出若不返台服役會觸犯《兵役法》。林杏兒今(13日)發文批評,民進黨滿口抗中保台,卻要「大陸人」求返台當兵豈不是荒謬?這是嚴重國安漏洞,民進黨政府必須說清楚。對此,內政部表示,在台原有戶籍之陸籍男子,依法仍負有服役義務。
據台北市兵役局統計,台北市目前列管的9例中,2人移送、3人讀書、1人完成體檢等待當兵,包含3人辦理催告中。
一位台北市民接到公文,要他早已放棄國籍且在中國出生長大的姪子在3個月內回台當兵,令他感到困擾,因此找上林杏兒求助。林杏兒受訪時指出,該案當事人在中國出生,已27歲,滯台期間加起來甚至不到1個月,但因父親是台灣人,出生時曾有報戶口,但當事人已在2016年時主動放棄我國國籍,「等於是大陸人」。
林杏兒表示,該民眾收到通知時覺得很納悶,當事人甚至有加入共青團,照理來說若是共產黨員就不該當兵,她也擔心,光台北市就有9個類似案例,如果中方知道大可以放回來,「就不用滲透了,放他們進來兵營就好。」
林杏兒詢問兵役局,得到該案是依循《兵役法》第1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項但書辦理,「不因除戶而喪失服兵役的義務,意即你只要在臺灣有一天的身分,就是要服兵役。」且除了臺北市,外縣市也一定會有如此個案。
對此,北市兵役局副局長林春來表示,雖然身分敏感,但依照《兩岸條例》,即便被廢止戶籍仍須負服兵役、納稅等義務。林春來也說,若前往中國設籍就能不當兵,恐引發其他人效仿。不過,林杏兒認為,既然總統已宣布中國是敵對國家,此事就須檢討,沒有含糊空間,國安比兵役平等更加重要。
內政部今則發布新聞稿說明,在台原有戶籍之陸籍男子,依法仍負有服役義務,依據《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役男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但其因台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役男服役之義務,不因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而有差別,服役為應盡義務,不容有迴避空間。
內政部指出,兵役義務屬憲法所定基本國民義務,任何人不得藉由更改戶籍方式規避。役齡男子儘管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原本應負的義務不會免除,包含兵役的義務在內,役齡男子在學緩徵等原因消滅後,依法仍應接受徵兵機關之徵集及服役。
內政部呼籲,役男切勿試圖以喪失台灣地區身分、出境等方式規避兵役。內政部將協同相關部會及各地方政府持續強化役籍資料比對與查處作業,確保兵役公平。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