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台北報導)監察院長陳菊去年底因病請假,迄今已超過5個月,近期監院爆發濫用公務車爭議,導致前秘書長李俊俋下台滅火,藍營質疑陳菊若身體不允許,院長應該換人做。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5日)在立院質詢陳菊請長假問題,銓敘部政次懷敘指出,公務員有28天病假,如請滿28天但還無法上班,可申請延長病假,2年可請1年,全國公務員都適用。
今年74歲的陳菊,去年底因流感前往高醫就診,順便進行例行性健康檢查,發現右腎有3.5公分的腫瘤,手術切除後,在出院前一天出現右下肢無力,經診斷是左側腦血管阻塞,緊急再進行第二次中風手術,目前在復健中。
由於近期監院爆發濫用公務事爭議,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昨提到,陳菊已經有5個月沒有來開會,恐致濫用公務車的人、違法亂紀的監委變本加厲,但立委卻沒有辦法詢問陳菊,如果陳菊身體不允許,院長就應該換人做,才能好好監督監察院。
吳宗憲今質詢也關注陳菊請假問題,他說,徐巧芯昨有提到陳菊已請假5個月,請問院長級別的政務官,人事問題由誰主管?人總表示,監察院院長是總統任命人事職權,相關人事則由考試院主管。
吳宗憲再問,過往是否曾有院長請假5個月這麼久的紀錄?考院秘書長劉建忻表示,沒有這個印象。
吳宗憲又問,主官院長級請病假可以請多長?銓敘部政次懷敘答詢表示,依公務員請假規則,公務員病假有28天,如請滿28天,還無法上班,可申請延長病假,2年可請1年,身體好了,有醫師證明,就可以回來上班,這套規則是全國公務員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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