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郭台銘收購連署書涉賄 國民黨前中常委范成連判刑3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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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前中常委范成連(前排左三)2023年9月時,替獨立參選總統大選的郭台銘站台。中央社

國民黨前中常委范成連(前排左三)2023年9月時,替獨立參選總統大選的郭台銘站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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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5:56

(菱傳媒/綜合報導)國民黨前中常委范成連與新埔鎮代會主席王增基,2023年為支持獨立參選總統的鴻海集團創辧人郭台銘,以每份400元代價收購連署書,新竹地檢署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交付賄賂罪起訴。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認定,判處范成連3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王增基遭判刑10月,緩刑3年。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范成連曾是國民黨黨員並為中常委(現遭開除黨籍),且為世界客屬總會理事長及中國京明光電照明集團董事長,知悉郭台銘、賴佩霞欲搭檔獨立參選第16任總統、副總統。范成連2023年9月與王增基等人共同為郭台銘站台,並全權處理新竹地區連署工作。

根據判決書,范成連與王增基同年10月間計畫在新竹地區收購郭台銘連署書,並備妥現金用於辦理連署事宜。范成連到王增基經營加油站內,要求王以每份連署書發放400元賄款募集,並當場交付現金160萬元作為賄賂使用,陸續還提供空白連署書及連署原子筆、手電筒等贈品,最後共募得3510份連署書。

范成連矢口否認有對連署人交付賄賂犯行,辯稱給錢是給他們做連署站的行政開支,絕對沒有要求他們買連署單,但法官不採信。

新竹地方法院依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交付賄賂罪判處范成連有期徒刑4年,併科罰金400萬元、褫奪公權8年;王增基判刑1年8月,併科罰金180萬元,緩刑5年,應向公庫支付500萬元、褫奪公權6年。

經兩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改判范成連有期徒刑3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6年;王增基判刑10月,併科罰金90萬元,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300萬元,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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