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預算與《財劃法》修正案要釋憲 民眾黨批:審預算都違憲那立委是薪水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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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左3)、幹事長吳思瑤(右2)等人前往司法院,向憲法法庭遞狀。 中央社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左3)、幹事長吳思瑤(右2)等人前往司法院,向憲法法庭遞狀。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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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4:06

(菱傳媒/台北報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15日)舉行記者會,宣布將針對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三讀修正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及今年1月21日三讀通過的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聲請釋憲,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大法官很有理由、也應該可以做違憲的審判。

但是國民黨和民眾黨在得知民進黨立院黨團決定提出釋憲後,都表示不能接受民建黨竟然把立委審查預算也可以當成違憲案處理,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並痛批:「那你們這些排排坐的委員,直接打包回家啊!以後還需要審預算嗎?還是你們打算當薪水小偷?」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是呼籲藍白,不要站在憲法的對立面。

立法院去年12年20日三讀修正通過國民黨與民眾黨提出的《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中央每年可支配預算至少將因此減少新台幣3753億元,另立法院於今年1月21日三讀通過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認為共計減列約2075億元,民進黨團則認為,至少刪減6212億元。

行政院於2月27日通過覆議提案,立法院則於3月12日否決行政院所提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覆議案。

民進黨團今天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宣布將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及114年度總預算聲請釋憲,柯建銘指出,114年總預算違憲理由是,難以確定刪減數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要求行政院自行調整減列預算,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柯建銘表示,預算是措施性法律,既然總預算是法律,必須要有明確性。其次,審查預算是立法院主要職責,立法院長韓國瑜在三讀後表示要行政院自行調整,立法院已喪失審查預算權力,也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因此,大法官應對於民進黨團所提釋憲做出違憲的宣告。

柯建銘說,《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違憲之處在於,大幅縮減中央可用財源,直接改變中央與地方財政結構;未併同檢討中央與地方事權分配,衝擊中央財政量能;擴大城鄉差距,違反《憲法》第147條。

柯建銘所提的《憲法》147條,只有2款條文,一是中央為謀省與省間之經濟平衡發展,對於貧瘠之省,應酌予補助,二是省為謀縣與縣間之經濟平衡發展,對於貧瘠之縣,應酌予補助。

柯建銘說,中華民國法律只有《財政收支劃分法》是依照《憲法》第10章及第13章來寫,有多少錢就有多少權,權與錢要等同、吻合,也就是任務與財政的關聯原則,藍白修的財劃法未處理事權,把中央錢拿掉,又要中央做事,地方拿錢卻不用負責,是違憲最嚴重的部分。

國民黨團書記長王鴻薇則表示,反對民進黨團做法,民進黨濫用大法官,把大法官政治工具,只要修法不合民進黨的意,就通通丟給大法官,來踐踏立法院。真正毀憲亂政的就是民進黨。

王鴻薇指出,只要是民進黨不喜歡的修法,想要擋什麼案,就通通丟給大法官,濫用大法官的權力,來壓制、踐踏全國最高的民意機關立法院,真正毀憲亂政的就是民進黨。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則表示:「民進黨團主張,若大法官宣判藍白亂刪總預算案違憲,就應照總預算原編列情形,所有錢全部照用,大開綠燈?」那麼民進黨的意思就是主張,在台灣,立委監督預算違憲,所以要聲請釋憲,行政院編多少預算就給他們用,還要監督幹嘛?

賴清德執政後受限朝小野大,去年送釋憲的案件《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條文修正案在去年10月25日經憲法法庭宣判部分多屬違憲或部分違憲。目前仍有《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待憲法法庭審議是否成立,加上今天送件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及114年總預算案,一共有5件申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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