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3官員涉罷免「查水表」起訴!民政處長明良臻無悔意 檢建請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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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民政處長明良臻(左)遭起訴,求處從重量刑。圖為明良臻3月25日移送地檢署複訊/中央社

花蓮縣民政處長明良臻(左)遭起訴,求處從重量刑。圖為明良臻3月25日移送地檢署複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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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2:14

(菱傳媒/綜合報導)花蓮民團發起罷免國民黨立委傅崐萁,卻發生戶政人員登門查詢,引發「查水表」爭議,民眾告發疑涉不法。花蓮地檢署今(14日)偵結,依違反個資法罪嫌,起訴花蓮縣民政處長明良臻、身兼縣選委會總幹事的副處長吳俊毅,及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主任鍾威霆等3人。其中明良臻因犯後態度不佳無悔意,檢方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花蓮罷團今年2月3日送交第一階段提議書到中選會,兩天後地方陸續傳出,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人員登門向參與罷免連署的民眾查詢罷免單是不是他本人,引發「查水表」爭議。

花蓮地檢署接獲檢舉資料及告發後分案調查,3月25日指揮調查人員搜索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花蓮市戶政事務所等處,帶回明良臻、吳俊毅、鍾威霆等12名嫌疑人及證人,其中吳俊毅30萬交保、鍾威霆20萬交保,明良臻因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花蓮地檢署今宣布全案偵查終結,檢方查出,明良臻在今年2月3日透過吳俊毅,邀集花蓮縣各戶政事務所主任共13名,明良臻以花蓮選委會提議人名冊簽章查對工作有時間壓力、人力缺乏、經費不足為由,指示各戶政事務所主任必須對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簽章真偽實地嚴格查訪,雖當場有數名戶政事務所主任提出疑義,但他仍執意要求強力執行。

檢方表示,明良臻為使各戶政事務所配合執行實地查訪,除指示民政處下屬撥打電話給花蓮縣各戶政事務所主任要求回報實地查訪進度,還親自到戶政事務所下指示,並在2月5日以LINE電話指示事務所主任盡速實地查訪,要求複印罷免案提議人名冊影本,其會擇日親取,並打電話催促戶政執行。

檢方指出,罷免案提議人對於其等所簽署之提議人名冊,本可合理期待公務機關對於該等資料利用,應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明良臻等3人竟共同意圖損害他人有關罷免案提議成立與否及罷免案提議人資訊自主權之利益,基於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違法利用個人資料,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之規定,而犯同法第44條、第41條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違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均提起公訴。

此外,檢方認為,明良臻犯後毫無悔意,矢口否認犯行,態度不佳,且刻意刪除通訊軟體LINE內的相關對話紀錄,試圖將責任推諉給下屬公務員,卸責逃避,建請法官從重量刑;考量吳、鍾兩人與明良臻有職位從屬關係,並不具實際決策的主導權,因畏於長官權勢,未敢公然違抗,犯罪情節與明相比較為輕微,建請法官請依法量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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