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國民黨與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去年聯手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大幅提高違憲門檻,癱瘓釋憲制度,引發民進黨立委不滿,聲請釋憲救濟。憲法法庭12日針對51名綠委是否符合聲請要件召開說明會,出席的3黨代表在庭上激辯,充滿火花。
藍白立委去年底修法提高釋憲門檻,並打槍總統清德所提名的7位大法官候選人,使得現有的8位大法官無法達到新制所定的10人開庭門檻,實質癱瘓釋憲制度,人民的司法特別救濟途徑遭斬斷。綠委不滿,質疑藍白修法程序有瑕疵,以及修法後的條文架空憲法法庭職權,有立法權干預司法權、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問題,1月間聲請釋憲,並要求暫時停止適用新法。
憲法法庭法定有15名大法官,但國眾兩黨去年底否決7名大法官候選人的人事案,現在又遲遲不排審賴清德二度提名的人選,刻意讓憲法法庭未達10人開庭門檻,無法開啟違憲審查制度。現有的8位大法官面對51名綠委所提的釋憲案,陷入能不能審理的掙扎。
經過4個月的長思,憲法法庭決定傾聽各界意見,為此於12日召開說明會,想先釐清綠委是否符合《憲法訴訟法》的聲請要件資格。憲法法庭邀請民進黨及立法院(國眾兩黨)兩造到庭說明,綠營派出柯建銘、吳思瑤、鍾佳濱等三名立委出席,藍白則派吳宗憲、黃國昌等兩名立委(翁曉玲缺席)應戰,並找來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助陣。
大法官首先想了解,立法院三讀審議本修正案時,主席韓國瑜裁示無異議「議案通過」,而今51名綠委卻稱反對而聲請釋憲,是否符合《憲法訴訟法》所定「29名立委以上『不贊成』」的聲請釋憲門檻?
綠營表示,51名綠委於立法審議及表決過程,從二讀、三讀、到覆議等程序,均未投票贊成,始终明確表示反對,若有發言機會,均積極表示反對意見,且主席韓國瑜刻意不給充分表示反對意見的程序,甚至於三讀階段中不到一秒就宣布決議,綠委更無機會表示反對。
藍白方則主張,綠營雖然有51名立委連署聲請釋憲,但在三讀程序,對不同法條的反對票數卻分為48人或49人,顯見並非51人均有出席及表達反對意見;此外,修法是為了拘束憲法法庭權力之行使,未涉及立委職權,綠委無權聲請釋憲。
第二,大法官想釐清立法院三讀《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時,是否已達「審查完竣」?是否仍「應付表決」?綠營指出,法律應該經過議決,但主席韓國瑜在三讀時,僅問對文字有沒有意見,不到一秒就說無異議通過,但全案其實並未經過朝野協商達成共識,也未交付表決,違反立法程序,也違反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屬重大明顯瑕疵,不發生立法效力。
藍白則主張,除非立法議事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否則憲法法庭依慣例不介入,大法官對於本案應敬而遠之、以策安全;綠委若有異議,在二、三讀程序都可以提出,不是只有在主席詢問對文字有沒有意見後才能提出;三讀無異議通過,是全體一致同意贊成,綠委當時未積極反對,因此不符合聲請釋憲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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