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國定假日!藍委加碼提案調高勞工特休假天數 入職滿3個月就有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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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日前提案,調高勞工特休假天數。牛煦庭提供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日前提案,調高勞工特休假天數。牛煦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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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16:28

(菱傳媒/台北報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推動「還假於民」,立法院9日正式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修正案,新增「4+1」天國定假日,此外,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廖偉翔、謝龍介等16位立委也提出《勞基法》第38條修正草案,下修勞工特休假門檻,勞工在職滿3個月即可享有3天特休,優於現行需在職滿6個月才能享有3天特休規定。

《勞基法》第38條規定,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6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給予3天特休,1年以上2年未滿者7天,2年以上3年未滿者10天,3年以上5年未滿者14天,5年以上10年未滿者15天,10年以上者每年再增加1日,最多可累積至30天。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等人提案修法《勞基法》第38條,下修勞工特休假門檻以及增加特休假天數,提案內容為,滿3至6個月者給予3天特休,滿6個月至1年5天,1年至2年10天,2年至3年12天,3年以上16天,5年以上18天,10年以上則維持現行機制,每年加給1日至30日為止

牛煦庭指出,台灣長期被批評為「血汗之島」,工時過長且休假權益不足,此次修法提案的重點在於降低門檻,讓勞工更早享有特休假,改善長期以來的勞動條件。他強調,在推動國定假日修法時,黨內就已經有聲音主張同步檢討特休假制度,否則無法根本解決過勞問題。
 
牛煦庭表示,目前此案由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負責主導,未來還需經過朝野協商及實務推動才能落實。他認為,應觀察國定假日修法通過後的執行成效,再進一步蒐集資料來討論特休假修法的可行性。

過去綠營也有類似主張,2016年,民進黨立院黨團曾提案修法《勞基法》第38條,主張勞工在職滿6個月可休3天特休,滿2年以上則依照不同年資,增加3至5天特休。時任民進黨立委鍾孔炤甚至提出滿3個月給給予特休4天,1年以上7天,3年以上14天,6年以上21天,9年以上28天,14年以上有30天。但鍾的提案未能成為綠營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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