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偷倒的垃圾哪裡來?】系列1/直擊桃園營建廢棄物跨區送台北 揭露全國廢棄物毒瘤

  • Line

A A A
2025-05-12 00:00

(記者王乙徹/綜合報導)全國各地頻傳廢棄物非法濫倒案件,連著名景點高美溼地都慘遭毒手,桃園有重劃區因為地底下挖出大量廢棄物,需耗資13億元清運,最終只好申請停止開發。但這些垃圾到底以什麼方式偷運來、偷倒進的?《菱傳媒》掌握獨家線報,桃園市龜山區一處建築工地2月底以來數度違法清運營建廢棄物,被直擊運送到台北市文山區處置,工地違法清運就是非法濫倒的源頭,化整為零將垃圾運往南部甚至東部棄置掩埋,宛如毒瘤在國土擴散。

一名讀者向《菱傳媒》爆料,指控桃園市龜山區一處集合住宅建築工地,2月起連續找來非原本合約的清運業者,多次將工程產生的各種廢棄物運到台北市文山區,已全程錄影蒐證並已向有關單位檢舉。

桃園市龜山區一處集合住宅建築工地,2月底以來數度違法清運營建廢棄物。讀者提供
桃園市龜山區一處集合住宅建築工地,2月底以來數度違法清運營建廢棄物。讀者提供

本刊反覆檢視讀者提供的影片,2月24日與25日,一部具有台北市丙級清運字號的工程公司車輛,在龜山區工地讓山貓抓斗車將廢棄物鏟入車斗後,沿著省道路經新北市前往台北市文山區,進入山區一處空地後,再由抓斗車將貨車內的廢棄物卸下,三趟次的清運過程都被清楚錄下。

桃園市龜山區建築工地,2月25日一山貓抓斗車將廢棄物鏟入車斗。讀者提供
桃園市龜山區建築工地,2月25日一山貓抓斗車將廢棄物鏟入車斗。讀者提供
清運車將工程廢棄物運出。讀者提供
清運車將工程廢棄物運出。讀者提供
清運車沿著省道路經新北市前往台北市文山區。讀者提供
清運車沿著省道路經新北市前往台北市文山區。讀者提供

本刊記者根據相關資料前往文山區調查,爆料者指控的廢棄物處置場是一條產業道路盡頭,該空地上有多部工程車輛與機具,但並未見到堆積廢棄物的情況,在該處等候時,也未見有載運廢棄物的車輛進出。

廢棄物處置場是一條產業道路盡頭,空地上有多部工程車輛與機具。王乙徹攝
廢棄物處置場是一條產業道路盡頭,空地上有多部工程車輛與機具。王乙徹攝

本刊調查,丙級清運業者因每月限額無法承攬營建廢棄物清運,且被目擊清運的業者並非轉包的下游廠商,該建案的清運計畫書也從未申請變更,記者致電台北市環保局,確認北市並無俗稱「棧仔場」的合法廢棄物簡易分類場,文山區的處理場並非合法處所,各種證據都顯示,龜山新建工程涉嫌非法清運營建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根據上個月桃園破獲非法棄置廢棄物追查來源後所有牽涉其中的建案都必須停工的案例,涉嫌違法清運的龜山建案工地恐需停工。

記者根據建案的營建資訊追查,輾轉聯繫包商之一的游士寬先生,他驚爆工地早已拖欠工程款數個月,連原本的清運廠商都已經在去年11月退場,總計36個受害廠商有數千萬元款項領不到,他說:「當時整個案場到處都是垃圾,不知道都怎麼清運的。」他也證實原本清運廠商被欠款循法律途徑追討中,沒有轉包也不可能變更清運計畫書。

另名熟悉工地營運管理的人士則說,垃圾清運只是冰山一角,建案通常向銀行貸款並按照工程進度審核通過後撥款,但若現場堆積垃圾「怎麼可能通過審核」,業主可能為了融資隨便找人清運,但銀行的勘驗顯然有疏失,包商游士寬則也說,銀行繼續撥款給業者讓他完成建案,會害慘被積欠款項的公司。

針對營建廢棄物違法濫倒情況,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組長許正雄指出,過去查獲過各種違法手段,像是合法廢棄物處理機構以合法掩覆非法棄置,或是未經處理的垃圾就透過紙上公司申報收受,在運到中南部亂竄棄置,也有假借土壤改良名義掩埋廢棄物表面再回填一般土壤掩飾,他強調,環境部早已建置事業廢棄物管理系統,透過產源、清運、處理三方的聯單以及GPS定位控管,在智慧圍籬的監控下,車輛定位只要偏移、進入農林漁牧用地就發出警示,另外,國土署有土方管理系統、環境部還有裝修廢棄物管理系統,杜絕違法濫倒情況。

許正雄說,近年環管署邀集各地檢察署、警政署保七總隊及各縣市環保機關,以檢警環結盟聯合查緝模式進行跨域合作,民眾若發現有載運廢棄物棄置的情況隨時檢舉通報各單位就會查緝,若是大規模的棄置現場,國土署衛星發現變異就會通報巡查,並動員各單位監聽、搜索追查上下游。

根據環境部資料,2022年至今已經與法務部聯手破獲10個犯罪集團,查緝到案156人,查扣環境犯罪不法所得近8億元,環境部正準備修法提高相關罰則與假扣押規定,但環團建議,不僅要加重刑期更應該訂立最低刑期,才能遏止犯罪。

針對《菱傳媒》揭露桃園市龜山區某工地未依規定清運廢棄物並載運到台北市,桃園市政府證實日前接獲民眾陳情已於第一時間啟動稽查,除已依法告發處分之外,後續將從嚴要求該營造廠商停工配合調查,絕不寬貸。

桃園市政府調查發現,該營建工地起造人變更未於法定期限內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基本資料變更,且現場未能提供廢棄物清除聯單紀錄等資料供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1項與第36條,後續環保局將持續調閱該營建工地電子聯單、車輛運輸紀錄及現場監視器影像等,以釐清責任歸屬。該營建工地是否有違反其他法規部分,後續將交由市府其他相關單位及台北市環保局共同檢視。

桃市府強調,若查獲事業單位未依規定清除處理,或違法委託無清運資格之業者,可依《廢清法》按次處罰,最高裁處300萬元罰鍰,遭棄置處所依規定需提送棄置場址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完成清理才能解除列管,情節重大者除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並沒入運輸工具,若營建工地確實未依核定計劃施工,後續也會依營造業法處該工地主任、專任技師及該公司3個月以上、1年以下之停業處分。

更多新聞:

第八期特刊精彩節錄/陸域風電進度落後 核電延役呼聲再起

菱調查特刊分析/近年首件!彰化陸域風機申設遭環評否決 風電未達標缺口恐再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