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一名林姓法官,2024年11月審理一起勞動事件期間,因母親重病前往匈牙利。但11月15日宣判日期將至,她僅完成主文結論,便先上傳主文與草稿,請書記官先公告主文。
林姓法官在2天後終於完稿,擔心上傳後會覆蓋原案,便以新案號上傳完整裁判書,並在凌晨4點透過LINE交辦書記官核對後寄出正本。不過書記官最後仍下載成錯誤版本,導致當事人收到內容殘缺且夾雜無關論述的草稿,憤而聲請評鑑。
法評會調查認定,林姓法官未使用同一案號上傳,應負發生錯誤的責任。但考量其限期內補件且未影響訴訟權,違失情節未達重大,決議依《法官法》第21條移請院長議處,最重可給予警告;懲處若成立,恐影響考績與約40萬元獎金。
一名北院法官表示,林姓法官工作態度積極認真,這次因突發事件出國,原可用「再開辯論」推延宣判,但她仍完成判決並遵期宣判,已屬負責,如今卻因作業瑕疵遭送懲,心情也很難受,盼風波早日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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