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勞動部勞力發展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在職時,涉洩漏標案秘密,助廠商順利得標,另涉侵占公務禮盒,2日被新北地檢署依圖利、侵占等罪起訴;至於謝宜容被控霸凌吳姓下屬致死一事,因查無相當因果關係,新北檢給予不起訴處分。
新北檢2日偵結勞發署北分署公務員圖利等案,起訴謝宜容等7名被告及2公司。全案是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柏文、黃佳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偵辦,起訴罪名包括《刑法》洩密罪、《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與侵占公有財物罪、《政府採購法》的借名投標罪。
新北檢指出,謝宜容時任北分署分署長,指示北分署秘書室的劉、簡兩名職員,於2023年10月16日新莊本部整修工程採購案公告前,多次與某廠商人員開會討論標案相關內容;另為使整修工程於2023年底前完成,及避免採購金額逾150萬元須加入外部評選委員的變數,決定採納兩名林姓廠商提出的工程範圍變更方案,把部分工程自新莊本部整修工程採購案拆出。
謝宜容與劉、簡兩名職員洩漏標案內容予廠商,猶如量身訂作採購案,使廠商得以事先訪價、安排工班、 編列工程費用、製作契合北分署需求的企劃書。又因廠商不具新莊本部整修工程採購案投標資格,兩名林姓員工遂於2023年10月間向另名徐姓廠商借牌參與投標,最終得標,獲得25萬100元不法利益。
謝宜容為塑造個人及北分署專屬形象,將2024年所有對外活動、宣傳品的形象識別與主視覺設計,統整交由該廠商承作,指派綜合規劃科郭姓員工自2023年8月間起,與林姓廠商聯繫討論北分署活動主視覺設計的規劃。
謝、郭二人於2024年2月6日主視覺設計採購案招標文件公告前,多次與林男等人討論標案相關內容,並洩漏標案內容,使廠商得以事先訪價、安排合作廠商、編列、製作契合北分署需求的經費明細與企劃書參與投標,順利得標,獲得17萬0040元不法利益。
此外,北分署使用「就業安定基金」及「就業保險基金」預算採購春節、端午、中秋三節禮品,謝宜容把將價值2萬0901元的12盒禮侵占入己,供已私用。
新北檢審酌謝宜容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另考量劉、簡、郭等三名公務員是因謝高壓強勢領導北分署,若未於預定緊迫時程內施作完畢,可能面臨謝宜容的約談「面商」壓力,犯罪動機尚非惡劣,亦無圖取自身利益,且均自白,建請從輕量刑,以勵自新。
4名業者人員造成投票結果不正確,被起訴圖利及借名投標等罪;而獲利的兩間公司因其人員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之罪,新北檢起訴向法院請求科以罰金刑。
而謝宜容被控職場霸凌,致吳姓下屬輕生部分,新北檢認為吳員尋短並非謝宜容直接造成,謝的管理風格也跟跟吳員自盡之間沒有因果關係,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謝宜容目前被羈押在台北看守所中,時逢清明節連假,新北檢起訴後,最快要到下星期才會移審新北地院,由合議庭決定是否接押或改為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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