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不可集專欄/中選會的下一個難題:罷藍罷綠是否要同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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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00:00

余可及/資深政治記者

對立委「大罷免」的第一階段連署情勢逐漸明朗,藍營有35席區域立委通過第一階段連署,綠營也終於「破蛋」,有8席區域、原住民立委通過第一階段連署,若干選區則仍待補件公布最後結果。如果沒有意外,儘管罷藍罷綠人數差距甚大,但通過第二階段連署、進入罷免投票階段的,應該是藍綠立委都無法倖免。

如果以正常的情況來看,既然都是罷免案,而且起跑時間相差不遠,無論在節省成本或者公平性的考量上,罷藍、罷綠投票同日舉行,應該是順理成章的事。但事實卻不是如此,因為首先第一階段連署,罷藍、罷綠的時程已經存在落差;其次,是如果兩者分開舉行,在藍營和反綠選民投票意願較低的情況下,似乎對「罷藍」會稍微有利。如果以政治考量,確實存在罷藍、罷綠不同日投票的可能。

先從「時間差」來看。雖然罷藍、罷綠第一階段的聯署送件都是在二月初,但因為罷藍連署不需補件,大約都在二月底、三月初就已經宣告第一階段連署成功;但罷綠的連署都需要補件,大約都是在三月下旬才通過第一階段連署審查(若干選區甚至迄今尚未公布補件結果)。也就是說,僅第一階段連署、第二階段起跑,兩者就已經存在一個月的落差。

依照選罷法,第二階段連署的時程是60天。在求穩的情困下,無論罷藍或罷綠,可以想見送件的時間都不會相差太多。但接下來又面臨一個變數:第二階段連署的審查期是40天,且又有「不足者10天內補件」的規定。如果從第一階段連署的情況來推斷,「罷綠委」需要補件的可能,是高於「罷藍委」的。一旦無法順利一次送件就過關,補件加上補件的審查期,罷藍和罷綠的時程落差,就可能會逼近2個月。

而恰好這個「2個月」的落差是一個尷尬的區間。依照選罷法,第二階段連署審查通過後,需在20到60天內舉行投票。換言之,如果兩者真的落差到2個月,就會超過中選會的行政裁量權。比如說罷藍委的第二階段連署是在四月底、五月初送件,六月中旬完成審查,最遲八月中旬就要投票;但「罷綠委」可能要到五月底、六月初才送件,加上10天補件和審查,可能就到七月底、八月初才能完成審查了。如此一來,罷藍罷綠要合併舉行,就幾乎不可能了。

如果罷藍罷綠分別舉行,最直觀的看法,是對綠營有利。因為畢竟罷藍是「遍地開花」,加上歷次民調都顯示,綠營選民都於「罷藍」,意願顯然高於藍營選民「罷綠」。因此如果沒有和「罷藍」同時舉行,對綠營支持者投票意願影響不大,但對於藍營選民來說,只有少數幾個選區的「罷綠投票」,就很可能讓其興趣缺缺,更難達到門檻了。

不過,這只是「直觀」的看法。深一層看,情況是有可能完全相反的。一旦罷藍、罷綠投票分開舉行,且罷綠投票晚於罷藍投票,當罷綠投票登場時,罷藍委的結果已經確定。如果真的有幾席藍委被罷免,甚至被罷免的席次突破民進黨過半的「6席防線」,就有可能喚醒藍營和「反綠」選民的危機意識,進而拉高其投票率。一旦藍營和反綠支持者投票率提高,對於綠營來說,當然危險程度就大大提高了。

而且如果加上另一個變數,情況會更加複雜,就是罷免後的補選。依照選罷法規定,如果罷免投票區間有選舉,必須和選舉同日舉行。同樣依據選罷法,罷免成功的選區應該罷免公告後三個月內完成補選,換言之,如果「罷藍委」和「罷綠委」分開投票,「罷藍委」後的立委補選,將和「罷綠委」同一天投票。屆時藍營很可能一起進行政動員。兩者掛勾後,對於民進黨很可能就不再有利。

由此觀之,罷藍委和罷綠委是否要同日投票,確實充滿了變數;加上政治算計,就讓情況越加複雜。尤其一般認為,中選會確實是由綠營掌控,因此中選會的任何決定,都可能動輒得咎。是不是要操作「分開投票」,對藍綠白三大陣營和中選會,勢將都是傷神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