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綜合報導)花蓮罷免案發「查水表」爭議,被疑幕後黑手的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原50萬元交保,檢方提抗告,花蓮高分院裁定撤銷具保,花蓮地院28日重新裁定明良臻羈押禁見2個月,禁止接見、通信。縣府表示,司法調查動輒得咎,呼籲還給基層同仁清白跟尊嚴。
花蓮民團發起罷免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提議書上月3日送交中選會,卻發生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人員登門向參與罷免連署的民眾查詢罷免單是不是他本人,引發「查水表」爭議,民眾告發疑涉不法情事。
花蓮地檢署25日指揮調查人員搜索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花蓮市戶政事務所等處,檢調帶回7人偵辦,僅明良臻遭檢方聲押,花蓮縣民政處副處長吳俊毅等人交保。花蓮地院26日裁定明良臻交保,檢方當天即提出抗告,經花蓮高分院裁定撤銷原處分,發回地院重新裁定。
花蓮地方法院28日下午3時重開羈押庭,晚間6時24分宣示裁定結果,明良臻28日起羈押2月,禁止接見、通信。明良臻當庭羈押,送至花蓮看守所,陪同的父親及親屬低調步出法院,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
花蓮地院裁定理由指出,依檢察官檢附證據資料,得認明良臻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4條、第41條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疑重大。法官對比明良臻與相關證人證詞、卷內證據已有不符,且依檢察官所舉證據,明良臻有湮滅證據、串證之舉,足認有羈押原因存在。
花蓮地院審酌明良臻為機關主管,即使暫離或辭退該職務,仍對相關共犯、證人具影響力,且具有資訊掌握優勢,依現今科技設備、通訊軟體發達,若未羈押難防止影響證人及共犯,經比例原則衡量,認為有禁止接見、通訊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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