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三折!北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 高院三度撤銷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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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原址現為「京華廣場」商辦園區建案工地。中央社

京華城原址現為「京華廣場」商辦園區建案工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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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2:0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控在京華城土地容積案上涉貪,台北地檢署除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柯等人,另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土地所有權人鼎越開發不服,三度提起抗告,高等法院24日三度撤銷扣押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高院指出,犯罪利得扣押的前提,須先判斷有無「犯罪所得」,而《刑法》所謂「犯罪所得」,是以實際所得者為限,如果沒有所得或尚未取得,即無從諭知沒收、追徵或以財產抵償。本案不法利益指的是額外獲得容積獎勵20%,並不是土地,則如何認該土地為犯罪所得而得以扣押?

縱使認為是保全追徵而扣押京華城土地,然北院裁定扣押全部土地,是否有違比例原則?又鼎越公司依約須完成「韌性城市貢獻獎勵」、「智慧城市貢獻獎勵」、「宜居城市貢獻獎勵」等三項要求後,才能取得容積獎勵,但鼎越是否已依約完成要求而取得容積獎勵20%?如未取得,是否仍得准許為扣押?再者,鼎越已向台北市政府表示願先暫緩20%獎勵容積部分工程,儘速辦理變更設計,則該大樓容積獎勵是否仍能存在?

綜上,高院認為北院原裁定未為妥適說明,評議後判定鼎越公司提起抗告有理由,故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鄭富城、陪席法官葉力旗、受命法官張育彰。 

北檢認定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涉貪,違背職務圖利威京集團旗下的京華城土地取得額外的20%容積獎勵、不法金額逾百億元,去年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多人,並向北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以保全日後得以追徵犯罪所得。北院三度裁准扣押,均遭高院撤銷發回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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