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基隆市長謝國樑因「東岸停車場」改建產權爭議而槓上主富服裝公司(NET),雙方相互提起民事訴訟,NET更控告謝國樑等人涉犯強盜等刑事犯罪。基隆地檢署歷經1年偵查,19日認定罪嫌不足,給予謝等12名被告不起訴處分。
NET提告謝國樑等12人於2024年1月31日深夜至翌日凌晨強行點交基隆市東岸商場,涉犯《刑法》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竊佔、加重強盜及毀損等罪,基檢19日偵查終結,認12人犯罪嫌疑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NET提告主張,東岸停車場所增建的2至4樓部分為NET獨資興建,應享有所有權,且謝國樑身為為基隆市長,與基隆市府交通處長王圳宏、時任基隆市警一分局林詔徹、市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長張以正等人,明知與NET針對增建建物所有權爭議須透過民事訴訟程序處理,卻於2024年2月1日凌晨零時許,由謝指示林派遣8名員警至東岸停車場,再由王、張、林等三人至現場共同破壞東岸停車場增建建物門鎖。
NET指控謝國樑侵入、竊佔東岸停車場增建建物,使NET無從進入、使用,且以強暴方式強取NET放置在增建建物內的財物,因此提告謝等12人共犯《刑法》的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竊佔、加重強盜及毀損等罪嫌。
基檢指出,東岸停車場營運移轉契約係是由基隆市政府與大日公司所簽訂,自2016年1月1日起委託大日營運,期間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營運期滿大日有2次優先訂約權,第1次為3年,第2次為2年。NET並非契約當事人,而是以大日的協力廠商名義加入營運移轉契約。
基檢表示,東岸停車場增建建物是在大日受託經營東岸停車場期間所興建,NET雖主張該增建部分為其單獨出資興建,但因大日有因NET幫忙增建建而給予租金上的減免,形同充作大日的出資,則該增建建物是否為NET單獨出資興建,確有疑義。
依NET與大日間所簽立的2017年協議書,NET於該協議書中表示向大日承租部分包含東岸停車場增建建物,則NET對增建建物是否享有所有權,亦有疑問。
基檢說明,在建物增建完畢後,依照基隆市政府與大日所簽立的營運移轉第一次續約,可知大日同意增建建物所有權歸基隆市政府享有,且若營運期間屆滿,大日未將受託營運資產交還予基隆市政府的話,基隆市政府得逕行收回包含東岸停車場增建建物在內的全部委託營運資產。
基檢認為,NET於2020年10 月16日亦出具合作同意書,表明願意遵守營運移轉第一次續約約定,故大日於2023年底不再取得東岸停車場委外營運第2次續約資格後,謝國樑等人依約認定本案全部委託營運資產均應歸還基隆市政府,但NET未配合返還的情況下,基隆市政府得逕行收回並辦理營運移轉,並非無據,難認謝等人主觀上有違法犯意。
針對東岸停車場增建建物產權爭議,NET雖曾向大日、基隆市政府提出相關民事保全程序,惟程序於2024年1月31日營運移轉程序前,分別經法院裁定NET無理由或自行撤回聲請,謝國樑等人主觀上因認NET已敗訴或撤回,才辦理營運移轉,尚難認主觀上存有何非法侵奪NET財產權的犯意。此外,被告等人進入增建建物後,僅對公共區域及營運管理所需的設備進行營運移交,其餘相關私人物品均未挪動,亦難認有強盜犯意。
綜上,基檢認定謝國樑等12名被告犯罪嫌疑不足,19日給予不起訴處分。謝國樑尚未回應此事;NET則表示,基隆市政府在無法律依據下違法執行,將聲請再議,捍衛法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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