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競專欄/北京擴增制裁方案範圍與強度

  • Line

A A A
2025-01-04 00:00

張競/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

筆者在數周前2024年12月13日於《菱傳媒》以「北京反制美國制裁方案運作軌跡」(https://rwnews.tw/article.php?news=18496)為題,針對中國大陸針對美國所採取制裁方案,依據2021年6月10日經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開始逐漸將對抗美國制裁措施相關手段,透過體制化規範開始進行對抗,同時從單純透過外交部記者會對外公布,更進一步以發布外交部令方式,將其納入正式政務運作規範。

拙稿刊出後,獲得專業社群與學界前輩諸多迴響與指正,謹此再度執筆說明與補充前述稿件不足以及疏漏之處,祈請各方賢達先進不吝賜教。首先必須指出,儘管目前中國大陸絕大部分被動反制作為都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指向美國政治人物、企業、民間社團與特定個人;但依據資料顯示,在該法生效施行之前所宣布制裁措施,儘管未曾再補發外交部令,但相關制裁措施仍然繼續有效。

其次誠如多位先進指出,舉例來說,除美國之外,北京亦曾在2021年3月22日對歐盟本身相關組織以及多個成員國政治人物、學者與智庫及民間社團,針對特定對象與其家屬宣布過制裁措施。隨後在當年3月26日針對英國政治人物、學者、政黨與國會下屬組織、民間社團與律師事務所等實體組織,宣布過制裁方案。次日(3月27日)更再度針對美國與加拿大個人與實體組織,宣布類似制裁措施;因此北京所採取制裁方案與反制措施,確實是不僅限於美國,所涉及國家其實相當廣泛,相關紀錄與資料亦相當容易從網路搜尋獲得。(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8%AD%E5%9B%BD%E5%88%B6%E8%A3%81%E6%B8%85%E5%8D%95/59753297)

不過北京同時還是相當尊重與遵從國際組織所規範之制裁措施;舉例來說,2024年12月20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經過決議,決定將利比亞格達費政府時期計劃與財政部長Abdelhafiz Zlitni從安理會2011年第1970號決議案制裁方案對象清單上除名後,北京外交部隨即在2024年12月24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通告2024年第13號《關於聯合國安理會利比亞制裁委員會除名列名個人的通知》(https://www.mfa.gov.cn/wjb_673085/zfxxgk_674865/gknrlb/jytz/202412/t20241224_11516821.shtml),取消該名受制裁對象之旅行禁令與資產凍結措施;由此可知中國大陸確實是依據章法,遵循國際組織有關制裁措施之規範與禁令。

再者依照前稿所述,北京除外交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商務部根據《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再加上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 專門針對臺灣特定個人對象、企業與機構,所宣布「臺獨頑固分子清單」以及相關懲戒措施外,商務部在2024年12月30日以商務部公告2024年第46號「關於加強相關兩用物項對美國出口管制的公告」(https://aqygzj.mofcom.gov.cn/flzc/gzjgfxwj/art/2024/art_daaa02c05d8946179dcf5d1ba499ac46.html),其實就顯現出北京明顯在擴增制裁方案範圍與強度。

此項公告與以往根據《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所宣布之制裁措施最大差異,就是在於商務部不可靠清單工作機制,對外公告不可靠實體時,都會具體說明預定被制裁對象被宣告為不可靠實體所涉及違反規範內容,並且亦會容許接受調查與預定被制裁對象在指定時限內,提出書面說明與證明資料向商務部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辦公室提出陳述與申辯,但任何單位與個人在調查期間內,亦可針對被調查與預訂制裁對象,提供相關證據證明其確實違反相關規範。舉例來說,2024年9月24日商務部不可靠實體工作機制公告第3號「不可靠實體工作機制關於對美國PVH集團啟動不可靠實體清單調查的公告」(https://aqygzj.mofcom.gov.cn/flzc/gzjgfxwj/art/2024/art_f5ac8919a05743f78a3c25f3d0c138f5.html),就具體呈現前述嚴謹審慎作業風格,絕對直接提出結論。

但前述2024年第46號「關於加強相關兩用物項對美國出口管制的公告」,是在公告時就直接宣布下述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決定加強相關兩用物項對美國出口管制。」非常直接宣布最終決定,毫無調查期限更無協調磋商彈性空間。

而其管制內容更是單刀直入提出:「一、禁止兩用物項對美國軍事用戶或軍事用途出口。二、原則上不予許可鎵、鍺、銻、超硬材料相關兩用物項對美國出口;對石墨兩用物項對美國出口,實施更嚴格的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審查。任何國家和地區的組織和個人,違反上述規定,將原產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兩用物項轉移或提供給美國的組織和個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北京立場強硬與態度積極充分展露無遺。

最讓人不應忽視的是在2025年1月2日商務部公告2025年第1號「公布將28家美國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https://aqygzj.mofcom.gov.cn/flzc/gzjgfxwj/art/2025/art_efbe2d2540e845a59a70f2d0768f671f.html),也是毫不客氣直接在內容表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決定將通用動力公司等28家美國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

而所採取措施:「一、禁止向上述28家美國實體出口兩用物項;正在開展的相關出口活動應當立即停止。二、特殊情況下確需出口的,出口經營者應當向商務部提出申請。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更是毫無轉圜餘地。

但內行人只要仔細閱讀此項公告附件《出口管制管控名單》所列28家實體企業,對比多份中國大陸外交部部令所曾發布制裁對象清單,就可以明白海峽此岸絕對不是局外人,此因這28家美國軍備產業都涉及美國對臺軍售,由此就可看出北京對於封殺美國對臺軍售決心強硬程度。

當然同樣在2025年1月2日商務部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公告2025年第1號「關於對洛克希德·馬丁導彈與火控公司等10家美國企業採取不可靠實體清單措施的公告」(https://www.mofcom.gov.cn/zwgk/zcfb/art/2025/art_c164b1339d694766938f75c1f83bddf8.html),所公布洛克希德馬丁導彈與火控公司在內之10家美國企業,挑明指出是因為參與對臺軍售所致,更是旗幟鮮明讓各界理解到制裁措施與對臺軍售不可切割之因果關係;所以就不會在公告中再提出調查期限。

由於北京認為美國不斷對臺進行軍售,在本質上根本就是企圖鼓動綠營當家政府以武謀獨,再加上俄烏戰爭中,華盛頓又不斷對烏克蘭提供軍備物資品項來添油拱火,因此才會開始針對涉及美國對臺軍售合約商,擴增制裁方案與強度,以便增加其營運成本與難度,希望藉此約制對臺軍售。讀者若是關注兩岸未來情勢發展,切莫忽視北京在對外關係上,各項反制他國之制裁方案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