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北檢起訴求刑28年半!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政治獻金弊案,26日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等,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11人。
其中柯文哲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4大罪,各求刑15年、5年、6年與2年6個月,併科罰金5000萬元且褫奪公權10年。
而其餘10名同案被告,皆因行賄、洗錢、圖利、收賄等罪被起訴。
檢方認定柯文哲違反市長宣誓條例,收受賄賂並侵佔政治獻金,並在查緝後撕毀證據,顯示其態度不佳。
對此,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痛批,北檢押人取供4個月,連收賄事實都無法認定,政治辦案手段粗暴,肆意踐踏司法。
柯文哲遭起訴後,還涉北士科、南港轉運站BOT案、第一果菜市場暨萬大魚市場等案,北檢正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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