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起訴/柯文哲犯罪金額9371萬 連下6道金牌護航京華城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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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犯罪金額近億元。林啟弘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犯罪金額近億元。林啟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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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2:2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26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11名被告,起訴書高達891頁,北檢指控柯文哲的犯罪金流達9371萬元,犯後態度不佳,具體求刑28.5年。

全案分為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四大部分,共11名被告被起訴。

鼎越集團前董事長朱亞虎、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執行秘書邵琇佩等三名關鍵被告認罪,朱獲得緩起訴、彭請求減刑至3年、邵轉污點證人獲請求緩刑2年。

北檢調查,光是柯文哲一人所涉的犯罪金額就高達9371萬7885億元。京華城部分,柯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的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卻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2020年2月20日在市長辦公室與沈慶京約定行、收賄。

柯文哲連下6道金牌,以「109 年 3 月 10 日便當會裁示」、「109 年 4 月 15 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 年10 月 27 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 年 4 月 21 日、110年 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 年 11 月 11 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 年 2 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簽呈,一路護航要賣基地的京華城公司,最終使買家鼎越公司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的建造執照,不法利益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

柯文哲在公文上批示速審速決通過京華城容積案。

北檢指控,柯文哲2020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替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程序後,沈慶京隨即交代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朱亞虎尋找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各自匯款30萬元政治獻金給民眾黨,共交付210萬元賄賂給柯。

柯文哲的大帳房李文宗接獲朱亞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還附上捐款人頭名單,立刻向柯文哲報告,並傳送訊息給朱亞虎表達柯的感謝之意。

柯文哲一路護航京華城,等到20%容積獎勵的建造執照核發後,沈慶京2022年9月12日即傳送感謝訊息給柯文哲,並邀他參加同年10月18日舉行的京華廣場動土典禮。

沈慶京交代秘書提領1600萬元現金,於動土典禮後,同年10 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交付1500萬元賄款給柯。柯文哲則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 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 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行動硬碟中。

北檢認定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收取不法利益1710萬元。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部分,北檢認定柯文哲身為民眾黨主席,竟把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轉交周姓民眾、基隆市長謝國樑母親林曼麗、林姓民眾捐贈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共600萬元侵占入己,未存入民眾黨專戶。

此外,柯文哲、李文宗、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等人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目的是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侵占犯行。

柯文哲先以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再由木可與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將柯的「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文宗則指示李文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把1500萬元的政治獻金共匯付予木可,迂迴挪供柯私人使用。

柯還以支付木可員工薪水名義,從政治獻金匯款124萬1036元給木可;另為投資媒體大亨邱復生的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給國際電影公司。

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以木可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讓民眾連結至木可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實則是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把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侵占募款小物政治獻金4133萬5588 元。

三人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是柯文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活動,卻由木可帳戶收受演唱會盈餘77萬0166元;收受採風公司捐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300萬元,竟由李文娟以木可公司開具4張不實統一發票。綜上,柯利用木可共侵占政治獻金6234萬6790元。

北檢認定柯文哲涉犯兩個公益侵佔罪。

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部分,柯文哲與李文宗違背《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把民眾捐給眾望的錢,挪供柯聘請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發言人戴于文等13位員工,2022年12月至2024年8月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

柯文哲被控4案、犯罪金額共9371萬7885元,北檢審酌柯違背宣示就職台北市長時的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還在辦公處所撕碎便條紙、指示共犯「橘子」許芷瑜出境及要求檢查木可內帳,認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

具體求刑部分,北檢針對柯文哲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求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求刑5年;以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罪求刑6年;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求刑2年6月。累計求刑總刑度為28.5年,北檢已把起訴書即卷證移交台北地院,北院將於26日下午2點公開抽籤分案。

至於偵查過程發現柯文哲與彭振聲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等人在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北檢將另案偵辦。

柯文哲和黃珊珊的訊息對話,意外成為他坦承收受沈慶京賄賂的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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