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民視新聞網
XREX集團首席區塊鏈金融犯罪調查師陳梅慧日前遭控捲入洩密案,本月3日親赴台中地檢署應訊,孰料翌(4)日搭乘租賃車北上返程時,竟在深夜原應車流量較少的國1北上湖口段發生連環車禍喪命,由於她生前曾協辦「88會館」、「創意私房」等重大案件,讓各種陰謀論甚囂塵上。對此,竹檢今(16)日宣布偵結並指出,37歲徐姓駕駛因載夫妻檔趕飛機而釀禍,全案依《過失致死罪》與《過失傷害罪》,將肇事的徐男起訴。
竹檢透過新聞稿說明,徐男駕駛的租賃小客車,從事機場接送服務為業;李○祐、郭○萱夫婦訂於本月4日至8日至日本京都賞楓,李姓夫婦欲搭乘虎航IT210號班機,在4日上午7時12分從桃機起飛,前往日本大阪機場的國際航班。
竹檢表示,徐男駕駛的租賃車,行經事故地點時,原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且其已見國道1號北上82公里、78.9公里2處均有跑馬燈警示前方已有事故發生,而中間及外側車道停滿車輛,內側車道亦應有回堵之情況,應注意減速慢行,而依當時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因塞車時間無法預測,恐耽誤李姓夫婦的航班,未減速慢行。
竹檢提到,徐男當時仍以時速約106至108公里之速度疾駛前行(同日2時53分許通過國道一號北上95.6公里處時速為108公里,同日2時55分通過國道一號北上92.8公里處時速為106公里,同日2時58分通過國道一號北上88公里處時速為106公里),因彎道視線遮擋,於駛入77.7公里處彎道後,始驚見乙車停等於前方,不及煞車而撞擊乙車。
乙車遭撞擊後,向前推撞停等於車陣中由詹O豪所駕駛之車牌號碼BFH-1258號自用小客貨(己車),己車再向前推撞羅O揚所駕駛之車牌號碼TDS-3623號營業小客車(庚車),庚車再向前推撞林O憲所駕駛之車牌號碼0820-VZ號自用小客車(辛車),辛車再向前推撞何O銪所駕駛之車牌號碼RFF-1538號租賃小客車(壬車)。
外界關注乙車上的陳梅慧,左額部外側擦挫傷、左臉部外側擦挫傷、左上排牙齒斷裂、下頷部擦挫傷及撕裂傷、左胸部多處骨折、左胸部及腹部出血、左腹部外側擦挫傷、右上臂正面外側擦挫傷、左手肘背面擦挫傷、左大腿骨折、左膝部正面內側擦傷、左小腿正面擦傷、右膝部正面內側擦挫傷、右小腿正面淤傷、胸腹部鈍力損傷等傷害,經送醫後於4日清晨5時15分,在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不治死亡。
竹檢表示,針對被告徐O德依《刑法》276條《過失致死罪》嫌、同法第284條前段之過失傷害罪嫌。被告以一行為而同時致被害人陳梅慧死亡、告訴人黃O文、李O祐、被害人郭O萱(業經配偶李O祐獨立告訴),受有傷害,係以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請從一重之過失致死罪嫌處斷。
另,被告於犯罪後,在有偵查犯罪職權之機關發覺前,即向承辦員警自首,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人自首情形紀錄表1份附卷可稽,請依《刑法》第62條前段規定,審酌是否減輕其刑。
竹檢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黃振倫在記者會中說明,依據本案客觀證據的調查結果,竹檢檢察官判定認為,應該是本案被告(徐姓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與回堵情形,而致使從後方撞擊,導致本案車禍,因此事有過失的情況。
本月4日凌晨2時33分,一部貨車駛經國1北上76.9公里處,不明原因自撞後停於內側車道,孰料邱姓拖吊車事後排除現場時,郝廣民所乘坐的自小客車,先是撞上貨車後再撞拖吊車,楊姓小客車駕駛送醫不治,後座涉入威震集團前董座吳明達槍擊案的屏東角頭郝廣民雙腿全斷一度性命垂危,與林姓保鑣受傷送醫。
另,刑事局科偵隊謝姓偵查員偵辦詐欺案,涉嫌將相關卷證、資料提供給陳梅慧分析詐團幣流及凍結,中檢認定謝員涉犯洩密、陳女涉犯個資法,3日下午將兩人帶回事刑大做筆錄,晚間經兩人同意後把人帶至中檢複訊,訊後謝男3萬交保、陳女無保請回。
許多網友質疑,3日三更半夜遭中檢約談後,原本跟著男友要搭著租賃車北上返程的陳梅慧,怎麼可能會在離峰時間遭遇6車追撞的事故,加上一度傳出並無行車紀錄器等畫面,引發黑道「假車禍、真害命」的各種陰謀論甚囂塵上。
高檢指出,將會深入調查本起案件,國道警察局今天也公布了監視器畫面,表示檢視事發當下,陳梅慧搭乘車輛之行車紀錄器,以及CCTV影像發現,該車因前方車流嚴重回堵,靜止停等於內側車道時,遭後方車輛追撞,後方肇事車輛駕駛肇因尚查證中。
竹檢日前也表示,本案所有車禍相關證據及影像資料均已依法查扣並妥善保存,作為釐清案情之重要證據;對於部分媒體所載「行車紀錄器被消失」之傳聞,並非事實,特此澄清,正積極偵辦中,務求徹底查明事實,請外界勿以訛傳訛,尊重司法程序,避免散播不實訊息,以確保偵查順利進行、還原案件真相。
從陳梅慧靈堂的布置可見,接待長桌上已摺了幾個金元寶,前方兩側的花壇也未標註致贈者的姓名,不過家屬看來相當低調,還在門外貼起「懇辭奠儀」;而家屬替陳選擇的遺照是她穿著米白色套裝、黑色內裏,並露出一抹微微的笑容的模樣。
靈堂布置完成後,陳梅慧的數名親友曾前來捻香,陳家人預計不會舉行公祭儀式,並定於本月16日晚間19時火化。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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