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波波醫爭議延燒 法院認證「未嚴審學歷恐致醫療品質崩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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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00:00

(王吟芳/綜合報導)「波波醫」爭議延燒15年,本土醫師24日上街頭陳情,波波醫師聯盟也大陣仗提告衛福部,揚言捍衛波波醫工作權。近年已有多起波波醫無法取得國考資格狀告考選部案例,結果全敗訴收場,法院見解也曝光,法官認為若未嚴審認證國外學歷,在留學仲介業者介入操作下,恐創造出醫療養成教育環境的「化外之地」,導致台灣醫療品質崩壞。

「波波醫」爭議在台灣紛擾多年,最近因北市波波女醫手術疏失導致病患死亡,再加上衛福部優化偏鄉醫療的計畫惹議,再度掀波。《菱傳媒》盤點近年提告捍衛權益的波波醫師,最特別的是,一名詹姓波波醫師因國考第一年被擋下無法應試而提告,隔年受惠《醫師法》修正得以應考並錄取,他提告要求考選部國家賠償。

波波醫晚一年應考 提告國賠討年薪180萬

據了解,詹姓醫是國內某私立科大藥學系畢業,2017年赴波蘭盧布林大學醫學系進修,2021年取得碩士學位後返國報名隔年年初舉辦的醫師國考,但因不符國外學歷採認規定被考選部擋下,詹男不服,先後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要求考選部撤銷原處分讓他參加考試。

隔年詹男捲土重來再度應考,成功獲錄取,去年5月已赴新店某醫院報到進行臨床實務訓練,今年4月獲選配分發到台北某醫院任職。

詹男第二年不費吹灰之力就取得國考應試資格的原因,是立法院在2022年5月三讀通過《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附帶7項決議其中之一就是,將海外醫師國考資格審查的學歷採認規定鬆綁,還要大量開放實習名額給波波醫。由於提案連署人民進黨立委賴惠員之女當時就在波蘭讀牙醫,至今仍引發立委藉提案修法圖利自家人質疑。

波波牙醫議題延燒,本土小牙醫聯盟24日下午舉行「反密醫、反特權、反對24億假偏鄉計畫」遊行活動,民眾拿著各式標語並綁上黃布條參與。中央社

詹男起訴指出,第一次報考時被拒於醫師國考門外,至少延宕他參加臨床實務訓練1年,造成他的醫師培訓及執業時間年資、薪資等損害,因此要向考選部請求「相當於1年住院醫師薪資之損害」的賠償,即第1年住院醫師預估年薪約180萬元。

衛福部認同 國外入學方式不符採認要件

被告考選部則反駁,詹男的波蘭學歷包括學制及入學方式,都無法認定與國內醫學系相當,考選部依據醫師牙醫師考試審議委員會專業判斷不准他應考,並無違法。

考選部表示,詹男2017年10月進入波蘭盧布林大學就讀,2021年5月畢業,修習期間合計3年7個多月,他申請以4年制學士後醫學系之國外學歷報考,但繳驗的招生簡章資料卻記載該校醫學系英語專班為6年學制,且根據盧布林醫學大學醫學院開立的證明,僅說明詹男是自English Language Advanced Program of Medicine for graduates (Master degree)課程畢業,並非自學士後醫學系(在我國,英文名稱為Post Baccalaureate Medicine)畢業。

考選部說,盧布林醫學大學醫學院院長核發給詹男的入學接受信中,記載他自第3學年開始就讀,因此詹男的盧布林醫學大學醫學院國外學歷應是6年制醫學系,與他報考時填寫的4年制學士後醫學系不相當,不具備應考資格。

此外,依據盧布林醫學大學網頁資料,醫學院英語專班入學條件及程序有兩種,一是透過線上網路報名直接申請,二是透過夥伴公司提出申請;詹男是參加個別入學考試後於同一天面談,分數僅記載「PASS」而無錄取分數,與直接申請入學方式不同,也不符合國外學歷採認要件。

衛福部在本案中也以輔助參加人身份表示意見,指詹男僅在盧布林大學就讀3年7個月,卻以4年制學士後醫學系國外學歷報考,於法不合。再加上詹男提供的資料顯示,他的入學程序與該校其他公開入學考試程序全然不同,且對詹男額外設有面談程序,根本不屬於「一般常態招生或入學管道」。

本土小牙醫聯盟指衛福部偏鄉計劃是替波波牙醫開實習「後門」,24日下午走上街頭抗議。中央社

法院揭「考試、面談與入學同一天」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點出波波醫爭議的關鍵,在於國內醫學系入學考試競爭激烈,有越來越多台灣學生無法通過此窄門,轉往國外就讀醫學學系後回國報考,因而衍生醫師人力及醫學教育品質參差的問題,甚至有留學仲介業者介入操作,因此醫師法施行細則才會做出相關限制,目的在於避免業者利之所趨,創造醫療養成教育環境的「化外之地」,導致台灣醫療品質崩壞。

法院認為,學歷採認原則所規定的「一般常態」招生或入學管道,在台灣是耳熟能詳普遍採用的程序,亦即先以招生簡章公告招生名額、考試甄選方式、錄取條件,再透過公開考試方式擇優錄取,但詹男就讀盧布林醫學大學醫學系英語專班,並非透過線上網路報名後參加公開考試,而是透過招募代理商,亦即宣稱「最專業的海外醫學留學申請代辦」之林氏國際醫學教育顧問中心辦理申請入學。

法院發現,詹男是在2017年9月25日參加個別入學考試與面談,面談評估表所載分數結構包括學位及文憑、英語語言能力、面談分數、考試分數等各項目均為通過(PASS),並無記載得分,無從與其他人比較優劣,且考試與面談當天就核發入學決定,明顯與一般常態招生或入學管道有別,不合採認原則規定,當然不具備應考資格,考選部不准他應考,於法有據,免負國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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