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辛啓松/台南報導)台南市前議長郭信良與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被控利用安南區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藉勢藉端向廠商勒索1300萬元。台南地院今(1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郭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高有期徒刑9年、褫奪4年,兩人不法所得各650萬元一併宣告追繳沒收。
台南地院指出,郭信良否認全部犯行,高進見坦承教唆偽證犯行並否認不違背職務收賄犯行,佃西重劃案業者廖堅志坦承全部犯行,且本案犯罪事實依證人吳順德等人及客觀證據都可證明,郭、高辯詞均不可採信。
南院表示,檢方起訴兩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的公務員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但根據犯罪事證,本案較符合收賄者與行賄者的「合意行為」,也就是行賄者自願交付款項給收賄者,並督促收賄者履行其職務上行為。
法官認為,郭信良時任台南市議長,理應奉公守法、廉潔自守,善盡職責,竟與高進見共同貪圖私利,收受高達1300萬元賄款,所為敗壞官箴,重創公務員之廉潔形象,兩名被告始終否認收受賄賂犯行,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分別判處郭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高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4年。
郭信良得知判決後,發表聲明指出「信良絕對清白,此事絕對與本人無關,本人從未利用職務向任何人收取一毛錢;相關的證據也都有提出,甚至還有不在場的證明,法院僅採信一人的單獨指述,且此人本身還有案件在調查中,信良深感遺憾,信良定當繼續上訴,捍衛自己的清白。」
檢調查出,佃西里長高進見得知佃西重劃案有利可圖,從2019年間接洽佃西重劃案業者廖堅志欲購買抵費地,但協議不成而無法完成買賣。郭信良、高進見竟共謀,由郭在2021年6月間出面,以高進見曾向佃西重劃案業者提議買賣抵費地為端由,向業者強索財物賄賂。
廖堅志因擔心郭信良憑藉議長身分介入佃西重劃案進度,又考量日後辦理相關程序中可獲得郭信良協助,同意支付賄款1300萬元,分別於2021年6月9日先支付現金500萬元,同年9月8日支付現金800萬元給郭、高。
2023年5月初,橋頭地檢署偵辦立城工程負責人廖堅志涉嫌貪污、偽造文書,高進見得知後,擔心犯行曝光,5月11日與郭信良一同到台北某律師事務所諮商。高進見同日返回台南後,委由不知情的郭信良服務處黃姓女助理製作「高進見與黃男等人合資購買抵費地不成,最後以1300萬元和解」的假契約,試圖以假契約掩飾收賄1300萬元的流向。
檢方指出,郭信良收取廖堅志款項前,並沒有向台南市政府相關承辦公務員關心、追蹤佃西重劃案辦理情形的舉動,但收取廖交付款項後,郭受廖之託積極利用民意代表身分向市府承辦都市計畫及市地重劃業務的相關公務員施壓,要求及早完成登記重劃完成土地行為,可見郭收取1300萬元與郭的職務行為有對價關係。
發稿時間:1002
更新時間:1208(新增台南地院判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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