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2個月羈押期屆滿,北檢今(25日)聲請延押。對此,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直言,他非常、非常震驚,當初柯不抗告就說很清楚,押2個月配合調查,結果找不到證據,現在要繼續押人取供嗎?
民眾黨團上午在立院接受媒體聯訪,對於北檢聲請延押柯文哲一事,黃國昌受訪時直呼,「我剛剛才聽到,但必須要老實跟大家說,我非常、非常震驚」。
黃國昌表示,當初柯文哲選擇不要抗告,說得很清楚,讓檢調押2個月配合調查,但押了2個月以後,所有政論節目、有特殊管道、有經營檢調關係的媒體,到目前為止所出現的金流版本,應該有10種以上了吧?
黃說,這10種以上的版本,隨便找2條就可以起訴柯文哲,「押了2個月,找不到證據,現在要繼續押人取供?」
他點名總統賴清德,「當初面對扁案時,不是說有證據就起訴嗎?不要押人取供嗎?」還是在賴清德政府裡,永遠都是有2套標準啊?「如果是自家人就呵護自己,如果是未來在選舉時的政治競爭對手,就追殺到底?」
對於聲請延押柯文哲一事,北檢表示,柯於9月5日經北院裁定羈押2月,檢察官就相關犯罪事實,分別於9月6日、10日、13日、18日、26日、10月1日(拒絕到庭)、16日訊問柯,使其陳述意見及答辯,保障訴訟防禦權。柯文哲所涉《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等罪嫌,北檢依搜索後調查獲悉事證,足認柯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事實,且本案重要關係人許芷瑜目前仍滯留境外,另仍有柯於市長時期的舊屬及相關證人尚未傳喚到案說明。
北檢考量柯雖已卸任,但仍具有一定實質影響力,亦有證據證明其有勾串尚未到案共犯或證人之虞,若未予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的危險升高,難以有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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