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可及/資深政治記者
自1996年成立、2014年升格為部會級機關以來,原住民委員會大概從來沒有如此「露臉」過。竟然因為114年的原住民禁伐補償未足額編列,造成整個中央政府總預算在立法院卡關。行政院長卓榮泰的「立法院不得要求增加預算」,和在野黨的「法定義務經費應依法編列」針鋒相對,僵局難解。不過,這整起事件真如綠營說的是「財政紀律」問題嗎?恐怕未必。
整起事件的起因,是今年6月立法院在野黨聯手,通過「原住民禁伐補償條例」修法,將原本原住民保留地禁伐每年每公頃補助3萬元,提高為補助6萬元,相當於「倍增」。不過,在原民會提出的114年總預算裡,這筆補償卻只由113年的21億,提高為28億1610萬元,只提高了約3分之1,因此被無黨籍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抓到小辮子,於是聯合國民黨與民眾黨,杯葛行政院提的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
雙方一個多月來多次交鋒,仍處於各說各話狀態。不過撇開所謂的「法定義務經費應該如實編列」的問題,儘管這一仗藍白陣營原本並沒有預期要開打,但因為原住民本屬弱勢族群,且短差的金額也沒大到「破壞財政」地步,所以在政治訴求上,仍有「歪打正著」的味道。但另一方面,原民會沒有把預算編足,真的是只為了「財政紀律」嗎?
行政院發布的「編製113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的指引第一條,就已經指出概算編列的必須合乎「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重大支出」;第二條則表明如是配合新增法律規定者,所編列預算可以超過行政院原本核定的歲出概算額度。同時,第七條第七款則說,如果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的預算不合理,則「應盡速研修相關法令,並完成修法程序」。換句話說,按照行政院自己的政策指引,即便認為「法定義務經費」不合理,也必須透過修法程序,才能免編或刪減。
依法行政院核定中央政府總預算前,各部會必須先行編列概算。雖然概算不會公布,但從現有資訊來看,原民會到底本來是怎麼編這筆「原住民禁伐補償」預算的,卻可看出端倪。依照原民會在今年6月4日、補償條例完成修法同一天發布的新聞稿,原民會自陳114年度歲出概算是125.29億元。這個數字,比起行政院核定的原民會預算122.07億元甚至還多了2.62億元。在保留地禁伐補助113年預算21億、114年28億,兩者相差金額超過7億的情況下,可以合理推斷,原民會的114年概算,應該就是用「增加到28億」來列的。
目前坊間有一說法,指預算短編是「原民會自己出包」。但從現有資訊來看,不但不像是原民會出包,而且原民會確實有掌握情況。根據原民會6月4日的新聞稿,原民會詳細羅列了舊法下113年可能需要補償的金額,同時也計算出如果補償倍增,114年所需的補償費將會增加25.99億元,達到52.15億元之譜。
最有趣的地方也在這裡。如依照原民會這個估算,在未修法、補償金額不變的情況下,114年所需要的禁伐補償預算大約應該是26億元。如果依照卓榮泰的說法,原民會是以「補償增加1萬元」也就是從3萬元提高到4萬元計,則大約需要的是35億元。但原民會的預算書上,卻是28億1610萬元。換句話說,即便是以卓榮泰說的「一年補助4萬」,預算也是不夠的。
至於這個數字是如何出現的?原民會113年的禁伐補償預算是21億元,28億1610萬元,就只是在21億元的基礎上「增加3分之1」。然而2024年編列了21億元,照原民會自己的說法,今年就將發出23.21億元,已經明顯短差。而且從2017年以來,禁伐補償一路從14億多增加到今年的23億多,原民會卻鐵板一塊,還是只用「21億元」的數字來算,根本就是便宜行事。
卓榮泰用「財政紀律」作為「禁伐補償未足額編列」的遮羞布,殊不知打從修法前的概算提出開始,原民會就沒有依據實際情況好好編列預算。當然,也可能是行政院願意給原民會的錢就這麼多,所以原民會只好玩數字遊戲。無論原民會是把應該增加的預算編進去重送但被行政院打槍,或者原民會就照著概算來編,都無關緊要。實情就是這整起事件,都和「財政紀律」扯不上甚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