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家俊/台北報導)行政院長卓榮泰20日以「餐廳點餐」發文隱喻政治僵局稱,「餐廳可以決議把我趕出去,然後一切重新再來」,遭指暗喻「倒閣」。不過藍白並未打算接招,嗆卓自己下台,或總統、立委一起重選,民進黨團則認為卓僅「反諷」,現階段並無倒閣可能。惟政壇仍掀起倒閣陰謀論,因為民進黨有這前例,綠委可發動自提倒閣。
事實上,民進黨在2007年確曾有過自提倒閣案的前例。當時行政院長張俊雄內閣總預算遭擋,時任綠委陳金德爭取綠營過半至少46席立委加上台聯立委支持,突然拋出74席連署完成(跨過當時立委總額216人、提案成案門檻為73人)的倒閣案,並認為只有解散國會、改選立委,才能讓人民有重新選擇的機會。
陳金德一度堅不撤案,強調立法院歹戲拖棚,台灣人民已經看不下去了,現行憲政體制規定只有先倒閣才能迫使總統解散國會,所以他提出倒閣案是不得已的手段。經民進黨團幹部譴責,一度造成議事空轉,最後經黨團總召柯建銘等與陳金德密談後,共同召開記者會宣布撤案才劃下句點。
民進黨立委若要「如法炮製」當年陳金德自提倒閣案,是有可能達到提案的三分之一立委總數門檻,但政治邏輯、投票結果與內部壓力可能面臨重大考驗。
首先,倒閣案非同小可,依據《憲法》,「不信任案提出72小時後,應於48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10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5天內立院必須表決見真章。若要出手,就不能撤回,或算到表決可能遭封殺。只為了戳穿國、眾兩黨擋總預算假象,成本未免太高。
第二,民進黨立委提案倒民進黨內閣,若非對卓揆施政不滿意,或政黨內鬥、派系政爭,僅僅凸顯國會亂象及憲政秩序紊亂,以倒閣迫使總統解散國會,也可能淪為自打嘴巴,傷害賴卓體制,未必能在論述占上風,不確定性太高,隨時可能遭民意反噬。
第三,倒閣案即使獲逾二分之一立委支持通過,總統賴清德還是可以決定解不解散國會。而多數立委可能為保住席位,或忌憚龐大的選舉經費、激烈選戰及不確定的選舉結果,不太容易輕易支持倒閣。民進黨如果真有此議,必須做好黨內溝通、謀定而後動,準備好國會全面改選再出招,否則可能掀茶壺內風暴。
台灣歷史上真正成案、表決的行政院長不信任案總共有三次:分別是1998年民進黨與新黨立委針對時任閣揆蕭萬長提出不信任案,以及2012年民進黨與台聯立委分別針對時任閣揆陳冲、江宜樺提出不信任案,皆由立法院少數黨所提出,投票結果都是未能通過。這三次倒閣案,遭認定是確定不可能過前提下的政治表態。
不過,卓榮泰的說法也不能說完全沒正面作用,至少戳破了國眾兩黨阻擋總預算、罷免或反制罷免都是玩假的,也根本不敢倒閣,否則為何不敢自己提倒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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