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烱華/台北報導)前國民黨黃復興黨部主委、退役少將臧幼俠8月赴香港參加充滿統戰意味的活動,起立聆聽中國國歌,涉違反新修訂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防部今(15日)表示,臧幼俠涉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關係條例)》,決議裁罰「停止領受5年之月退給與之75%,溯自行為日今年8月20日生效。並追繳註銷渠曾領取獎、勳(勛)章。」
臧幼俠8月出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在香港舉辦充滿統戰意味的「全球華僑華人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大會」,在會場唱中國國歌時未迴避,甚至起立聆聽,遭民眾檢舉。國防部9月25日約詢臧幼俠,並在10月上旬會同國安局、內政部、法務部、陸委會等召開審查會。
國防部今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國防部係依據《兩岸關係條例》第9條之3及第91條規定,以原服務機關立場辦理全案,經多方查證及約詢當事人核實案情,並於10月9日會同國安局、內政部、法務部、陸委會等相關機關單位召開審查會。
國防部指出,就案情、當事人陳述及委員相關意見充分討論後,臧員因出席大陸地區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之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確已違反《兩岸關係條例》第9條之3規定,決議裁罰「停止領受五年之月退給與之百分之七十五,溯自行為日113年8月20日生效,已支領者,追回之;並追繳註銷渠曾領取獎、勳(勛)章 (不含服務獎章、忠勤勳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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