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條件合憲」!鄭銘謙:死囚身分未改變 2年內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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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卓榮泰(左)、法務部長鄭銘謙(右)回應憲法法庭判決結果。中央社

行政院長卓榮泰(左)、法務部長鄭銘謙(右)回應憲法法庭判決結果。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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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18:15

(記者張麗娜/台北報導)針對37名死囚共同聲請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宣判「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下午在立法院答詢時回應表示,行政院跟國人都應該尊重大法官解釋;法務部長鄭銘謙則說,法務部會遵照憲法法庭的結果,在2年內完成修法。

黃春棋等37名死囚質疑「死刑」侵害人性尊嚴、比例原則等《憲法》精神,聲請釋憲,憲法法庭4月23日召開言詞辯論,今日作成「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指出,針對《刑法》相關故意殺人犯行,已屬最嚴重犯行,判處死刑並未違背《憲法》意旨,但未來在檢審調查、開庭期間以及最高法院審理期間,都需聘請律師陪同偵訊、強制辯護並召開生死辯論庭。

卓榮泰今赴立法院施政報告並備詢,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在質詢時關切憲法法庭結果,並詢問行政院基本立場,及後續修法、有哪些精進作為? 

對此,卓榮泰回應,行政院和國人都應該尊重大法官做出的解釋,大法官也是聽取各界意見、慎重做出這樣的解釋,解釋文呈現出現行制度存在也合憲,但訴訟過程若干有違憲部分,需要後續行為補正跟修正。

吳思瑤追問,社會關注37名死囚會因為釋憲結果而被釋放嗎?或對身分有何影響?鄭銘謙表示,目前確定判決還是存在,身分沒有改變,依照《監獄行使法》第148條第1項繼續收容,還要跑法律程序,因為這些案件是否要再審理,還會再啟動。

對於大法官指出,有關機關應在2年內依判決意旨修正相關規定。鄭銘謙表示,會遵照憲法法庭判決結果修法,從宣示之日起2年內要完成修法,會盡速提出修法的草案。

吳思瑤指出,將再嚴謹審視正當法律程序,所有訴訟防禦權要再強化,但這幾名被告死刑確認身分不會改變,也不會有釋放問題。對此,鄭銘謙點頭表達贊同。

吳思瑤也向在野黨喊話表示,相關修法跟研議都會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希望朝野合作回應整個憲法法庭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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