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俊/主筆
內政部長劉世芳拿八年前政黨輪替空窗期通過的《國土計畫法》期程,當作政治上的起手式,有9縣市遲交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民進黨近半的22位立委主張展延。朝野反彈,引發中央地方對抗。總統賴清德因此指示行政院再評估。
話說從頭。這是國土規劃的法定綱要性指導計畫,牽涉龐大的土地利益和各方政治勢力。從1993年行政院擬定草案,《國土計畫法》及其前身《國土綜合發展計畫法》,前後至少送立法院審議6次,顛簸20多年。馬英九任滿前,在立委邱文彥、林淑芬、田秋堇等推動和民團壓力下,2015年底三讀通過。
《國土計畫法》通過,有其金權炒地遊戲熱絡、苗栗大埔事件引發農地區段徵收民怨等時空背景。台灣在《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之外,需不需要這麼上位、理想性的法案,縣市長、朝野立委、專家都有人提出不同的意見。
前政務委員張景森認為,國土計畫法最嚴重問題是「限時完成」和「僵化無彈性 」。該法限期政府(中央2年、地方4年)火速規劃公布實施國土計畫,「放到神壇,全民肅立,向它致敬,動也不能動。」5年(縣市)、10年(中央)內,計劃有錯誤、環境有變化、國家有需要都不能改。這種威權式的藍圖計畫,不能解決國土發展的亂象,只是增加一員「殭屍部隊」來添亂而已。
此外,《國土計畫法》第21條第3款規定不同的土地使用原則,若被劃作「農1」,依法將只能「供農業生產及其必要之產銷設施使用,並禁止或限制其他使用。」未來要變更開發會非常困難,地方利益與農地增值等於被判死刑。追根究柢,沒有縣市長想當「壞人」、擋人財路。也是國土計畫法推不下去的主因。
政治現實是,國土法2020年因地方政府未能如期繳交國土功能分區草案延過一次。蔡英文政府沒有處理。劉世芳站在內政部的本位主義,稱明年4月30日如期實施是最大目標。一直到綠營自家人也炸開了,賴清德出手才有轉圜餘地。行政院同意待各縣市皆送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後,再進行下階段的協調與溝通。
政治不外乎利益與人性。我們必須坦承,國土法雖不至於是「惡法」,但法案衍伸出來的「問題」確實不小。推不下去,也擺不平,自有其結構與時空因素,朝野都打算在國土法戰場退讓。這個議題只剩下一條路:修法、暫緩、休兵。
劉世芳當過行政院秘書長、政務委員、立法委員等,黨政資歷堪稱完整,有政治底子,但推動政策調子踩得太硬。在柯文哲官司延燒、大法官死刑釋憲即將宣判、立院開議前夕,她掀開國土法的潘朵拉盒子,湊上一腳,原以為有備而來,卻白忙了一場。若非與府院高層唱黑白臉,就是政治判斷不夠精準。
國土法之亂是一個引子。不管是黨政協調出了問題,施政找不到方向,賴清德只能概括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