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弊案,第一次羈押庭獲法院無保請回,但檢方抗告成功,法院二度召開羈押庭,認定柯文哲「明知」容積增加過高、超過560%,有違背法令之虞,竟仍執意為之,柯貫徹意志,迥然若揭,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
犯罪嫌疑重大,5日裁定羈押。
柯文哲被送往土城台北看守所,今(9日)進入第5天,選任辯護律師發布聯合聲明表示,柯文哲不願提起抗告,因此,基於尊重當事人意願不再抗告。
聲明提到,律師認為台北地院羈押禁見的裁定,認事用法存在多處明顯違誤,應抗告尋求救濟。但柯文哲表明,不願讓法院有所為難,如果遭到羈押,不會提出抗告,也請檢察官在二個月羈押期間內,「窮盡一切調查義務,本人亦會盡力配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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