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吟芳/綜合報導)京華城案持續擴大,北檢昨聲押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女助理吳順民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於今(30日)凌晨先後獲法院裁准。北院認為,應曉薇涉嫌收受沈慶京4500萬元賄賂,施壓公務員放寬京華城容積率,兩人間有對價,且面對檢廉搜索偵辦行動也都有逃亡事實,吳順民則為應女共犯且涉嫌與沈慶京串供,因此今晨裁准將3人收押禁見。
應曉薇是檢廉偵辦京華城案首位收押禁見的被告。北院認為,京華城容積率變更案中,應女受沈慶京指示陸續以市議員身分提出陳情、請求北市府都發局再次研議,或將案件送都委會研議等,事成後應女收取沈慶京交付款項4500萬元,收款時間均與案件進度吻合;陳情過程中應曉薇還對承辦公務員施壓,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
法院另指出,應曉薇在搜索前,一度企圖從桃園機場改往台中機場出境,懷疑她有管道探知偵查秘密,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綜合考量應女收賄金額高達4千多萬,京華城違法容積圖利金額更高達上百億元,羈押以外手段均不能確保後續偵查順利進行,裁准應曉薇收押禁見。
至於應女助理吳順民遭羈押的理由,北院認為,吳男除掛名應曉薇團隊無給職顧問,另擔任威京集團子公司兆欣公司顧問,負責為威京集團就土地開發,以及京華城一案出具專業意見。在京華城案中,吳順民都是以應曉薇團隊成員身份出席或表示意見,是應曉薇收賄及施壓公務員的共犯。
此外,吳順民本月14日曾與沈慶京通電話且時間、內容不短,但兩人分別接受檢察官偵訊問及是否有聯絡時,卻異口同聲說謊否認,明顯有串證行為。
至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訊問時也否認犯行,聲稱他交付應曉薇4千多萬元款項純粹是匯給協會的慈善捐款,不是賄款,但檢方向法院釋明,兩人行受賄時間點均與陳情案進度吻合,認定沈慶京給予應女報酬的行為,觸犯違背職務行賄罪且犯罪嫌疑重大。
北院裁定理由指出,沈慶京本月28日透過住處管理員得知廉政官帶隊上門執行搜索時,一度打算從住家安全門逃走,但當場遭廉政官攔截,顯示他第一時間確實有不接受廉政官通知搜索執行的反應,足認有逃亡之虞。另本案經檢察官發動偵查,遭媒體披露報導後,沈慶京還與吳順民聯繫討論如何應付檢廉偵訊相關問題,可見除逃亡外,沈慶京另有滅證、串證之虞,因此裁准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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