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俊TALK/與其罵柯文哲「發大財」 朝野不如廢了選舉補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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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

王家俊/主筆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爆5月花4300萬元購入立法院附近商辦,他坦承依民眾黨規定,選舉補助款2/3歸總統候選人,用這筆錢設個人辦公室,是長期要用的。國民黨、民進黨都跳出來罵他,錢不是這樣用的,要回捐黨、做公益、設立智庫或基金會,不能放進私人口袋。

柯文哲選後拿補助款的問題,和選前政治獻金收了4億,比國民黨對手侯友宜多了2倍,剩6千萬花不完,民眾黨政治獻金卻一筆爛帳,不完全相同。

台灣現有三種不同的選舉補助款:《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各組候選人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每票補貼30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範選縣市長、立委者得票達法定門檻也有每票30元補貼;《政黨法》則規定,政黨票得票率達3%以上政黨,可在該屆立委4年任期內,每年獲得每票50元政黨補助金。惟政黨補助款明確規範必須用於競選、人事等用途,其餘兩者多由政黨內規決定。

換言之,選總統補助款用途,適用相對寬鬆的法律,也沒有明確的監督機制。多數政治人物拿到錢多半沽名釣譽。柯文哲以個人名義置產,當然政治受傷,但是法律上卻未必能阻止民眾黨左手領錢、右手交給柯個人。

可議的是,民眾黨這一頭準備進駐台玻大樓3樓作為黨中央辦公室,柯文哲那一頭竟全款在「房價高點」買了商辦出租,可見黨不缺辦公室,柯急著把錢花掉。兩者邏輯是互斥的。可見連「最窮」的民眾黨都不那麼需要柯盈配「賺來的」1.1億元。柯文哲大概認為,依法、依黨規7千多萬是他的錢,民眾黨也靠他一個人,不需要另立政黨小金庫、裝模做樣,這麼花剛剛好。

追根究柢,柯文哲買商辦,沒有做到自己說的公開透明,是一回事。朝野都默視了法律與現實面脫節的問題,捨不得把白花花的錢放回去,是另一回事。

選前收受政治獻金如果是選舉的「必要之惡」,選後拿公帑硬塞給候選人補助款就是歷史的產物。解嚴不久,一黨獨大的國民黨擁有龐大黨產,政治氛圍導致民進黨募款困難,據說當時民進黨大老許信良、黃信介向主政的李登輝要求,盼以政黨和候選人競選補助款,作為權宜措施,初衷是健全台灣的政黨政治。如今政治環境丕變,當時的時空背景已不復在。

早在2015年,獨立總統參選人施明德即呼籲刪除選舉補助款,批評部分候選人志不在勝選,只想透過選舉致富,用補助款中飽私囊,「政治肥貓」導致選風敗壞。前副總統呂秀蓮也有類似的主張,喊話廢除「劫貧濟富」的選舉公費補助,避免國庫大失血,並指長年在政壇打滾的政治人物,累積起來的政黨補助款,恐怕是天文數字。此外,民間倡議多時的研議調降保證金、公費選舉也是該走的路。

多年來,朝野都聞風不動。道理很簡單。修法不易,政黨和候選人需要扶植,只是藉口。藍綠白都是「嘴念經、手摸乳」,只是有人粗糙、有人較細膩而已,不想要把到嘴的肥肉吐出來,才是政治現實。

罵柯文哲荒腔走板,民氣可用。有志之士該登高一呼,修法廢了不合時宜的選舉補助款,還人民乾淨的政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