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圖表/檢辯三度攻防成功關押鄭文燦 法院是否裁定續押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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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16:28

(記者王吟芳/綜合報導)前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今年6月7日就任海基會董事長,但僅任職一個月,就因疑涉收賄500萬元遭檢調偵辦後去職,桃園地檢署今年7月5日約談鄭文燦到案,歷經檢辯三度激烈攻防才順利將鄭文燦收押禁見,過程驚心動魄,《菱傳媒》以一張圖表帶領讀者重新回顧檢辯攻防過程。不過,接下來法院會不會續押鄭文燦,也受到關注。

全案源於調查局桃園市調處接獲檢舉,指鄭文燦2017年擔任市長期間,涉收受台塑集團前總經理楊兆麟、身兼台塑顧問的華亞重劃會主委廖俊松等人500萬元賄賂,企圖護航華亞科技園區旁的9.5公頃自辦市地重劃案。但因該處地目多數都編定為農牧或殯葬用地,不符合重劃要件,最後無疾而終,區段徵收也不了了之。

桃園市調處認為鄭文燦涉貪情資可信,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但2018年間疑似消息走漏,鄭文燦突將500萬元送還給廖俊松等人,辦案進度受阻,檢方為此兩度簽結,按兵不動,最後是因一名蕭姓調查官鍥而不捨繼續行動蒐證其他涉案人,才掌握關鍵事證讓桃檢重啟偵查。

今年6月3日,承辦檢察官陳嘉義先搜索約談廖俊松、楊兆麟等多名被告,並成功將廖男及楊男等4人收押禁見,但鄭文燦疑似又接獲檢調再度展開偵辦行動的訊息,突於6月7日更換手機,更加深專案小組認為鄭涉案的疑慮。

沒想到,桃檢自7月初起四度向桃院聲請搜索鄭文燦,都被不同的輪值法官以「犯案時間距今已久」等理由認定沒有搜索的必要,全數駁回。直到7月5日,承辦檢察官陳嘉義在未向法院聲請搜索的情況下直接約談鄭文燦到案,複訊後於7月6日凌晨向桃園地院聲押鄭文燦,當天下午被法院以無羈押必要駁回,改諭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檢方為此當庭提出抗告,暫獲交保的鄭文燦則以避免影響政務為由,在7日當天宣布請辭海基會董事長。7月8日,桃檢抗告書被以「最速件」送到高院,當日下午高院就裁定將全案撤銷發回桃園地院更裁。

7月9日,桃園地方法院二度召開羈押庭,訊後法官仍裁定鄭文燦交保,但將保金提高到1200萬元。檢察官不服再次抗告,這次檢方提出鄭文燦主動交出的新手機內容,顯示他在偵訊前竟未卜先知傳訊息給助理稱「我坦蕩蕩,沒有收受財物,沒有約定,沒有對價,依法行政,最後申請人的案件也沒有過」,明顯意在串供。

高院因此在7月10日將交保裁定撤銷,再發回桃院更裁,桃院則在7月11日第三次召開羈押庭後裁定將鄭文燦收押禁見,並直接送往桃園看守所。事後鄭文燦委任律師提起抗告,但被高院以鄭文燦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將抗告駁回,鄭文燦確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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