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台北報導)曾名列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被提名人的台灣外籍工作者發展協會理事長、前公視董事徐瑞希日前指控,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曾代理財團仲介法務,助長財團剝削移工,今早(24日)更宣布退出民眾黨。對此,黃珊珊發聲明表示,徐瑞希對法案內容誤解,甚感遺憾。
徐瑞希19日發文抨擊黃珊珊的律師事務所,代理台灣最大移工仲介「力通集團」的法務,而力通在菲律賓開設貸款公司讓移工借貸,還曾被控人口販運;並質疑黃主導的民眾黨版「融資公司法草案」,以超乎其他原訂優先法案的進度,趕在會期結束前送進立法院,若因此將融資公司納為金融特許行業,是否一些不肖融資公司不但就地合法化、還能因此取得準金融業身份?
徐瑞希今早更宣布退出民眾黨,表示「我與民眾黨或黃珊珊,已非僅理念之不同,而是嚴重衝擊到十多年來,我所從事為移民工爭取權益的基本立場」。
針對徐瑞希的指控,黃珊珊發聲明表示尊重徐退黨的決定,並強調徐在退黨聲明中提到「黃珊珊代理財團仲介法務,助長財團剝削移工」以及「主導提案立法,並擠下其他優先法案」等說詞,並非事實。
黃珊珊表示,自己過去擔任律師時,曾經接受仲介公司委任成為訴訟代理人,業經法院依相關事實判決無罪定讞。
黃珊珊指出,徐瑞希所稱「主導提案立法」所指應是融資公司專法,但徐對法案內容有誤解。黃說,「融資公司專法」的立法目的,是為了遏止融資公司所導致的亂象,在法案中明確規定融資公司的成立條件、負責人資格、業務員資格,明確規定融資公司核貸、放貸的條件、手續費或違約金的計算方式,同時也對後續債務催收的方式與手段有明確規定,並且對違規者也訂有罰則。
黃珊珊強調,民眾黨版的融資公司專法是在今年7月12日第一會期最後一次院會一讀,在此之前,民眾黨團財政委員會的優先法案包括財劃法、預算法等均已提出一讀,因此沒有所謂「擠下其他優先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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