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威全專欄/憲法法庭連續劇之二 比起英國,台灣的國會擴權小巫見大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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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 00:00

施威全/淡江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英國郵局為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掌控所有權,全國1萬多個加盟支局,有3500多個支局在文具店、雜貨店、咖啡店裡營業,支局長們經營小生意的同時也經營在地郵政。為了改善記帳系統,1996年起英國郵局引進了富士通公司開發的「地平線」軟體,在2000年全面使用,此後各地支局長頻繁發現異常:打烊後結帳時帳目對不起來,電腦上常出現收入短少的紀錄,支局長們懷疑是自己出錯,反覆計算進帳、支出、找零…帳目總沒辦法符合。狀況頻發,逐漸懷疑富士通記帳軟體「地平線」有問題,支局長們聯繫英國郵局總公司,有的被告知可以直接手動修改電腦記錄,有的被告知是支局自己的錯,支局長必須補足差額,有的支局長必須借款來彌補數萬英鎊的「虧空」。

富士通的錯誤導致983位支局長被訴偷竊、偽造、詐欺,被停職、或被判刑坐牢,有的破產、房子賠光了,有的身心受損、名譽受損,不少人失去家人、配偶,有幾位自殺身亡。當真相逐漸浮現後,2021年上訴法庭翻轉39位支局長的有罪判決,之後陸續另有支局長的罪名被撤銷,到今年3月冤案被撤銷的共102位。受害者太多,司法進度太慢,今年5月英國國會通過了〈郵局(地平線)犯罪法〉,所有在1996到2018年因為使用「地平線」系統而被起訴、判刑的支局長、家人、相關雇員,其罪名、判刑,包括偽造帳目、詐欺、贓物罪、洗錢、偷竊與相關罪刑,都自動失效。

「自動生效」意謂不需再經法庭審理,行政單位必須配合該法認證受害者,然後法庭配合更改受害者的記錄,把刑事有罪改為無罪,這是立法權高度凌駕司法權的歷史性立法。

〈郵局(地平線)犯罪法〉引發法界對英國憲政秩序的擔憂,首席大法官卡爾女爵(Lady Chief Justice Carr)認為司法與法庭系統可以有效率地承擔平反的工作,未必有立法的須要;英格蘭及威爾斯律師會(Law Society)對於以立法為平反的手段保持審慎態度;前政府首席律師、總檢察長葛理夫(Dominic Grieve)認為立法除罪是脫離常軌的捷徑;更多論者認為「皇室(政府)沒有司法的特權,只有特赦的特權」。

但這部衝擊英國核心憲政的立法仍通過了,支持者認為這是維多利亞時代「國會優越」教義的表現,也就是俗稱的「除了不能使男人變成女人以外,英國國會沒有什麼不能做」,如同著名法學家詹寧斯大律師說的,「如果英國國會立法禁止在巴黎吸煙,那它就是犯罪」。英國國會藉此案表現了彈性、代表民意、法律上幾乎無所不能的體制優越性,布里斯托大學法律助理教授格雷克(Robert Craig)認為這不是破壞了三權分立的原則,而是在既定體制了落實了三權分立與制衡概念,因為國會的核心功能之一就是更正英國普通法體系的錯誤。成文法本是貴族藉著國會與皇權鬥爭的歷史產物,用成文法來修正普通法是英國普通法體系的特質,

這項立法並不完美,國會權力的擴張當然有隱憂,但這例子對於反對台灣國會改革法案的台灣覺青以及曾高喊「國會擴權、憲政怪獸」的台灣政治學者們,一定充滿了震撼,老牌民主國家英國的國會擴權可以高度凌駕司法,在民主常態下判刑定讞的案子竟然國會可以翻案,且不用重新經過司法的審理或行政體系的覆查,自動無效。英國此案的正當性建立在人民權利的維護上,當人民被政府體系侵權時,國會以立法為手段挺身而出補救體系的失能。

比起英國,台灣在野黨提出的國會擴權法案小巫見大巫,只是要讓行政單位綁手綁腳而已,而不是造成整個政府體系對基本人權的侵犯。憲法法庭正審理的國會改革法案,執政黨與覺青們稱之為「國會擴權」,總統高喊「不反對國會改革,但反對國會擴權」,這些只是名詞的掰弄,國會擴權又如何?當此憲政時刻,不擴權就不是改革,為何國會擴權就是髒名詞?

「總統有權無責 、行政院長有責無權」,是憲政現況,立法院若要立法補救,合理性正當。可以罵國民黨掌權時不改革、在野時才高喊要監督總統;可以罵國民黨與民眾黨的政治陽謀就是針對賴清德,但民進黨不也一樣?要求監督總統的訴求,李登輝執政民進黨在野時也喊過一模一樣的話,以立法處理或補救憲政體制的問題是對的方向,不該因為國民黨的昨非今是、民進黨的昨是今非而否定此路徑。

朝小野大,行政權與立法權一定會持續衝突,而衝突的原因之一,就是體系的作用者(agent)為總統而不是總統任命的行政院長,以立法尋求權責相符是該走的路。

制度有問題,立法便是要處理問題,但民進黨聘用的律師們,總統、行政院的訴訟代理人在憲法法庭上的立論卻是以現行制度為前提,來反駁立法的主張。他們的論調翻成白話就是「有權無責只是民眾的觀感,要求權責相符就是違憲」。當下立法院的新版法律就是要落實總統對立法院負責,而官方律師們卻一直說總統不對立法院負責,他們以有問題的舊有作法為前提來反對新的倡議,依這些律師們的邏輯,權責不符的制度只能守舊,不能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