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綜合報導)金門縣前議員陳滄江在議員任內,涉嫌與兒子及親戚以「人頭助理」方式,在2011年至2015年間詐領助理補助費近百萬元遭檢調偵辦,金門地檢署昨(14日)偵結,將陳滄江等3人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洗錢防制法》洗錢等罪嫌提起公訴。陳表示,問心無愧,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
金門地檢署偵辦前議員陳滄江與其子、金姓姻親等人貪污助理費案,昨偵查終結起訴。檢方指出,陳滄江於2011年3月1日至2018年12月24日期間,擔任金門縣議會第5、6屆議員,任內涉嫌與兒子和親戚金姓女子共謀,由金女於2012年6月至7月、2013年7月至2015年12月間出名擔任「人頭助理」,並將公費助理補助費帳戶交給陳男兒子持用,再由陳男兒子將補助費轉存其他帳戶,前後共詐得98萬8091元。
檢方查出,金女2010年8月至2013年7月實際任職於台中市某旅宿業,且2013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18日都待在日本,客觀上顯然無法擔任金門縣議員助理工作。
檢方表示,檢調今年3月27日執行搜索、扣押以及訊問,認為陳男等3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陳男及兒子則另涉犯《洗錢防制法》洗錢罪,依法將3人提起公訴。
對於遭起訴,陳滄江表示,兒子有實際做事,助理費金流也全在兒子戶頭,沒給任何人,並非「人頭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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