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綜合報導)《菱傳媒》去年10月獨家披露,林姿妙親信、縣長室專員許智信,對外打著林姿妙卡到官司需要錢、要投標縣府標案等名義,四處向宜蘭政商名流借款,無力償還,突然失聯。事後檢方逮到人,並查出許智信詐騙金額達6500萬元,今年2月依《貪污治罪條例》、詐欺等罪嫌起訴。宜蘭地院今(26日)宣判,判處許智信1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全案可上訴。林姿妙今被問及此事,僅說「謝謝」未回應。
今年52歲的許智信,2018年曾參加宜蘭縣羅東鎮第3選區鎮民代表選舉,最終落敗。林姿妙當選宜蘭縣長後,隨即聘任許出任縣府民政處公共造產專員,並借調至縣長室負責選民服務,許智信負責的轄區是宜蘭市。據了解,許智信是林姿妙女兒林羿伶的同學,外界因此視他為林姿妙的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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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去年10月2日獨家披露,徐智信去年9月28日傳出失聯消息,外界聯繫不上他,許多債主擔心借出去的錢討不回來,四處打聽其下落,才讓許智信積欠下大筆債務的消息傳出來。縣府在本刊報導當天,緊急將許智信解僱,並對外聲明欠債未還是許個人行為與縣府無關,縣府不知情。
5天後,警方於去年10月7日在台北火車站將逃亡的許智信逮捕,押解至宜蘭地檢署複訊,9日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檢方查出,許智信2020年2月起擔任公共造產專員,支援縣長室業務後,代表或陪同林姿妙團隊聯繫、了解基層,竟利用機會誆騙他人投資,受害人共17人,前後共得手逾6500萬元,經歸還受害人部分款項後,不法所得共5809萬7500元,其中1名受害人被騙金額超過1280萬元。檢方今年2月5日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嫌、《刑法》詐欺取財罪嫌將他起訴。
宜蘭地院今上午11點半宣判,法官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以及《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判處許智信1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
宜蘭地方法院表示,許智信受宜蘭縣政府聘用擔任宜蘭縣政府公共造產基金僱用「僱用業務員」與「僱用管理員」及「僱用專員」職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他在2021年6月至去年9月26日間,在宜蘭地區以有未公開的政府採購標案可投資名義,向10名被害人收取款項,另在去年1月至去年9月18日間,佯稱有投資案可供投資,詐欺7名被害人。
法院指出,17名被害人因聯繫不上許智信,且許智信從去年9月28日起無故曠職,被害人報警處理才知受騙。
地院說明,許智信以政府採購標案詐財的部分,是利用公務員身分詐財,犯《貪污治罪條例》,10罪各判處7年2月到7年10月;其餘7罪以投資案名義詐欺,無證據證明和許的職務有直接或相當關聯性,犯詐欺罪,各判處7月到1年2月。17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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