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強颱「凱米」挾帶狂風暴雨來襲,全台各縣市罕見連續停班課2天,導致原本應分於7月24日、25日宣判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立法委員顏寬恒涉貪案,被迫連帶延期宣判,須等到26日才有結果,而若兩人均被認定貪污成罪,命運也會大不同,高要被解職,顏可繼續當立委。
2016年7月8日,強颱尼伯特從台東縣太麻里登陸,瞬間風速高達破表的17級陣風,連火車車廂都被吹翻,釀3死142傷的災情。相隔8年,強颱凱米再度襲台,為了避免人員傷亡,除了金門縣以外,24日共有21縣市停班課,25日更是全台22縣市全部停班課。
台北地院原定24日針對高虹安涉貪案宣示判決,遇到凱米攪局,延期到25日宣判,不料25日台北市依舊停班課,因此再順延一天到26日周五宣判。無獨有偶,台中地院原定25日宣判顏寬恒的涉貪案,惟台中市政府宣布25日停班課,法官不得不順延一天至26日宣判。
被颱風假影響,高虹安與顏寬恒兩起重大政治人物涉貪判決意外地同日出爐,但倘如兩人都因貪污被判有罪,將因適用法條的差別而出現不同下場,命運大不同。
高虹安被控詐領助理費的行為時點雖任民眾黨立委,但因她現職已是新竹市長,所適用的法規為《地方制度法》,一審若被北院判處利用職務詐領財物有罪,依該法必須「停職」。換句話說,高一旦貪污成罪,26日起新竹市長就要換人當,可望由同為民眾黨籍的副市長邱臣遠代理。但如果不是貪污罪,就另當別論。
顏寬恒也涉利用老臣林進福當人頭詐領助理費,被台中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起訴法條跟高虹安同為利用職務詐領財物罪,但因他的公職身份現為立委,適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等法規,而這些相關條款並未規定立委一審被判貪污有罪就要停權,因此即便中院26日認定詐領財物成立,顏寬恒仍能保有立委身份並繼續行使職權,不受影響,要直到三審有罪確定,依《貪污治罪條例》規定必須褫奪公權時,顏才會被解職。
同樣涉詐助理費,成罪命運卻大不同,立委對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等涉己法律,出現與其他公職人員不同待遇的偏差設計,之前就曾因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的刑事案件被外界批判。
傅崐萁犯下凱聚炒股、合機炒股、假離婚等三案為例,2020年被判刑3年10月確定,發監執行,卻因相關法令疏漏,讓他可「帶職入監」,在獄中行使立委職權,以受刑人身分續領薪俸,只差不能到立法院質詢而已。這爭議引發修法聲浪,但這次國會職權修法仍未對這點檢討改正。
至於涉嫌收受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賄賂的立委陳超明、廖國棟、蘇震清,2022年一審被北院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分處7年8月到10年不等徒刑後,依舊保有立委身份到任滿,其中陳超明2024年還連任成功,也有不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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