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涉與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不當往來,2022年被監察院彈劾,經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判決部分違失行為成立,但因超過追懲時效,今年5月全案免議確定。《菱傳媒》接獲爆料,司法院內網竟持續把林奇福列為「顧問」長達3年多,司法院顧問地位堪比大法官,基層法官質疑司法院長許宗力螺絲鬆了。司法院坦言當年未及時解聘林的顧問職,但2023年林任滿即未獲續聘,內網顧問名單現已刪除其資訊。
曾引發法界大地震的富商翁茂鍾活耀於台南,與諸多政商警法界人士交好,不時飲宴酬酢,逢年過節還會寄發自家公司生產的襯衫作為公關品,翁茂鍾還把這些交往全記錄在筆記本中,傳新北市長侯友宜、總統賴清德、副總統蕭美琴也曾跟翁吃過飯。
翁茂鍾與其公司後來涉訟,偵查與審判過程引發爭議,有法官質疑翁政商關係良好,恐導致案件有鬼,四處寄發檢舉函,台北地檢署遂立案偵辦。檢察官發動搜索,查扣27本「死亡筆記本」,赫見內有多名司法界的大咖,雖然查無涉及刑事不法證據,但懷疑有違反《法官倫理規範》與《檢察官倫理規範》的問題,秘密移請法務部與司法院調查,數十名現、退役司法官因此中箭落馬。
撤銷獎章又追回獎勵金 卻未解聘顧問職
時任懲戒法院院長的李伯道為了要處理涉案的前公懲會(現改制懲戒法院)委員長石木欽,還史無前例引用「違失行為一體性」原則,於二審加重改判石木欽撤職,引發法界議論。而另一名終審法院前院長、同時也是司法院顧問的林奇福,也因與翁茂鍾往來多年,被司法院約談。
司法院認定,林奇福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及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期間,涉與佳和集團旗下的怡華公司實際經營人翁茂鍾不當接觸、接受飲宴、受贈襯衫及營養品,卻在審理怡華公司訴請確認債權不存在民事事件時,未揭露與翁茂鍾的交往事項,還參與評議,與訴訟關係人有不當接觸及收受饋贈等違反法官倫理的違失行為,2021年1月決議移請監察院審查、撤銷一等司法獎章並追回獎勵金5400元。
《菱傳媒》調查,許宗力2021年認定林奇福有違失,拍板移送監察院審查,還細緻到連撤銷獎章、追回獎勵金等小事都介入處理,卻漏未解聘林奇福的顧問職;甚至連監察院2022年5月3日以林奇福「足以減損人民對司法公正中立形象之信賴」,提起彈劾,也讓他續保顧問身分。
司法院顧問地位堪比大法官
司法院顧問一職地位有多崇隆,可從人數與身分得知,全國重量級法界人士中只有32人受聘出任,多數曾任司法院大法官、秘書長或終審法院院長,在法界說話具一錘定音的重要份量,法院為了遴聘這些法界大老,還制定了一個《司法院顧問聘任辦法》。
該辦法明訂,必須曾任大法官;特任官或曾任簡任官10年以上,對於司法有卓著貢獻;研究法學聲望卓著,才有資格獲聘為顧問。司法院院長為改進司法業務,諮商重要事項,得聘任顧問,並把有關司法的重要事項,交由其研究;顧問對於有關司法的重要興革事項,得向司法院院長提供意見,任期3年,期滿得續聘。
林奇福2014年9月12日獲聘為司法院顧問,三度續聘,第三任期間被司法院移送監察院,經監察院彈劾,由職務法庭一審認定確有違失,應處「降級」懲戒,不過,因行為時點已超過10年的追懲時效,2023年7月19日只能判決免議。林奇福連過司法院、監察院、職務法庭三關,顧問一職穩若泰山。
司法內部人士向《菱傳媒》爆料,2024 年5月20日職務法庭二審維持林奇福懲戒案一審判決、全案確定後,司法院的內網顧問名單上,竟仍掛著林奇福的大名,且就放在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張登科、公懲會前委員長張信雄之間,此舉若非許宗力刻意忽視,就是螺絲掉滿地,毫無意識到司法信譽有受影響的可能性,非常離譜。
司法院:近年鮮少遴聘新顧問 漏未檢視名單
司法院坦言,目前32名顧問均為2019年以前聘任,許宗力就任院長後,即鮮少再遴聘新顧問,也因此,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2021年把林奇福移送監察院審查後,才未及時解聘其顧問職,惟在林2023年9月11日任滿後,即未再續聘。
至於內網顧問名單上為何仍高掛林奇福?司法院說明,該名單不常使用,現已刪除林的相關資訊,未來在顧問聘期3年屆滿時,會檢視名單的妥適性,並會請相關廳處就名單有無疑慮提供意見。
而因林奇福的違失行為已經職務法庭為部分免議、部分不受懲戒的判決,且確定在案,司法院表示,基於《法官法》第49條第4項的「一事不二罰」及「懲戒優於懲處」原則,依法目前已無從另做其他懲戒或懲處等相關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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