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阿燦都栽在「旗袍法官」手上 陳水扁親曝兩案收押驚人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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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指高院「旗袍法官」郭豫珍(圖)曾在扁案和燦案駁回交保裁定。翻攝師大校友中心官網

陳水扁指高院「旗袍法官」郭豫珍(圖)曾在扁案和燦案駁回交保裁定。翻攝師大校友中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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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4 11:23

(菱傳媒/台北報導)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歷經檢方3度聲押、2度抗告,桃園地院12日終於裁定收押禁見。前總統陳水扁昨(13日)發文表示,2008年扁案和如今的燦案,高院發回更裁都是同一個「旗袍法官」郭豫珍,直呼「天底下就是有這麼巧合的事。」

就在鄭文燦10日當天,以1200萬元交保後,桃檢當場提起抗告,高等法院連夜收案,10日以桃園地院忽略鄭文燦實質影響力,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桃園地院終於在12日重開羈押庭後,改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

因扁案纏身的前總統陳水扁昨日在臉書發文表示,網友傳來扁案與燦案的檢方抗告案。從陳水扁貼出的資料顯示,2008年12月17日,他遭起訴後當庭獲釋,中午抽籤由法官郭豫珍負責審理特偵組抗告案,在傍晚就作出撤銷發回決定,最後因此被收押。而鄭文燦以1200萬元交保,當天高院收到抗告卷證後迅速審理,審判長兼受命法官也是郭豫珍。

陳水扁直呼,天底下就是有這麼巧合的事,他說郭豫珍「就是喜歡穿旗袍的那位女法官。」

根據《自由時報》2020年訪問郭豫珍的丈夫劉文仕,他透露妻子雖是法官,「但對衣服穿搭很講究,愛穿旗袍,連法袍都要加上旗袍領,衣服少說也有5、600套。」

前總統陳水扁在臉書曝扁案和燦案驚人巧合。翻攝陳水扁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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