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法務部9日辦理檢察機關卸、新任檢察長交接及宣誓典禮,部長鄭銘謙監交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台南高分檢檢察長黃玉垣、高雄高分檢檢察長朱家崎就任,並當場提出以身作則、善盡督導、嚴懲犯罪、精進國安案件、提升檢察效能等五大目標,盼新任與在場觀禮的檢察長能達成。
鄭銘謙首先要求檢察長要以身作則,專注檢察業務,關懷所屬同仁,深入瞭解檢察官的品德操守及言行,發現生活違常者,應及時予以規勸並作適切防範,叮囑避免從事影響檢察官公正廉潔形象的社交活動,也應注意不要與案件當事人為不必要的往來或不合宜的聯繫,以最高道德標準要求檢察官堅守《檢察官倫理規範》、《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相關職務及倫理規範,檢察長務求不鄉愿,擔負起及時導正、糾錯責任。
其次,落實檢察一體,檢察官承辦較為矚目或敏感的案件,於偵查中及結案時要善盡督導之責,不論證據調查或認事用法,檢察長應參與討論及給予指導,以人權保障為念,注重程序正義;對於媒體關注案件,應適時對外說明;就出現狀況或發生問題風險極高的業務,做好多重管控,勿讓內控機制鬆散失靈。
第三,嚴辦黑、金、槍、毒、詐、妨害綠能、破壞國土等重大犯罪,檢察長應依高檢署規劃,嚴查詐欺犯罪、追討被害人財產損害,嚴查速辦從重求刑,並適時發布新聞。全力查緝毒品犯罪,強力壓制新興毒品危害,斬斷毒品犯罪金流,降低毒品新生人口。強力打擊黑金、妨害綠能、危害國土案件,盤點轄內可執行的掃黑、肅貪、妨害綠能、國土保育等犯罪案件。
第四,新修正的《國家安全法》,其中增訂「經濟間諜罪」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各檢察機關應發揮保護國家核心利益功能,體認國安案件重要性,全力偵辦妨害國家安全及影響國家重要產業發展競爭力案件,讓經濟發展命脈得以永續,確保國家安全。
第五,修正《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適度延長辦案期限管考;研議不起訴處分定型化例稿,減輕製作書類負擔;改革再議制度,第二次以上送再議的案件若偵查未完備,上級檢察署以自行偵查為原則,避免案件重複發回;推行「立案審查中心」及「試行調解中心」等任務編組,推行輕微案件內勤人犯以遠距視訊解送、檢察官AI智慧輔助計畫。
鄭銘謙強調,為解決檢察機關沉重負擔,先前向行政院請增檢察機關員額合計600人,去年向行政院爭取以自僱方式進用檢察官助理100人,今年再向行政院爭取檢察官助理150名,盼立法院讓檢察官助理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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