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台北報導)前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在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過程中,收賄500萬元,桃園地院裁定500萬元交保,經檢方抗告成功,桃院今(9日)早重開羈押庭。鄭文燦上午在3名資深律師陪同下陪同應訊。經4小時庭訊,法官裁定具保1200萬元,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察官當庭抗告。
桃園地檢署5日指揮搜索,鄭文燦剛回國就在桃機當場被帶走,經過長達16小時複訊後,檢方認定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重罪、犯罪嫌疑重大,又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6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鄭文燦涉犯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必要,裁定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檢察官當庭表達不滿並提出抗告,怒批「行賄的收押,收賄的卻放了」。高等法院8日裁定,將全案撤銷發回桃園地院。桃院今上午10點召羈押庭。
鄭文燦早上10點02分抵達桃院,在3名資深律師陪同下出庭應訊,包括6日帶現金辦理交保的資深律師游琦俊,曾於兩年前幫鄭文燦反告國民黨市議員;另一名資深律師鄧翊鴻,曾幫立委段宜康遞狀提告另一位資深律師陳永來則曾擔任過桃園地院刑事庭與民事庭法官,且是司法官訓練所第38期結業之資深律師。
羈押庭下午2點13分結束,稍早法院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元金額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察官當庭抗告。
鄭文燦遭裁定交保後,由於先前已交付500萬保金,只需再交付700萬元,他下午2點40分火速湊到700萬元,僅花40分鐘就由一名司機拎著一個黑色提袋裝著大量1000元面額鈔票,送來法院給鄭文燦的委任律師,並將700萬元給付具保。
此案源位於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因台商回流工業用地需求增加,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華亞科技園區旁一處9.5公頃農地是由地主組成重劃會,申請自辦重劃,依法不能納入該方案,但後來疑似透過賄賂當時的市長鄭文燦而強行過關。
主導重劃會的前台塑集團總管理處總經理楊兆麟籌出500萬元,透過重劃會主委且與鄭熟悉的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與2名任職台塑集團的兒子,以及曾任台塑集團前副總經理兼發言人侯水文,於同年9月前往桃園市長官邸,交付由鄭涉嫌收受,隔年8月因案子未過,鄭將錢退還。
鄭文燦6日交保後,7日曾透過LINE訊息發聲,與妻子共同署名,強調自己從政以來,公而忘私,不貪不取,是很珍惜的價值,他會在司法調查的過程,捍衛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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