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烱華/台北報導)配合國軍漢光40號演習,國防部全動署人力動員處處長朱森村今(9日)表示,2024年「萬安47號演習」訂於本月22日至25日採分區方式,依中部、北部、東部及外(離)島、南部地區之順序,實施演練,並重點驗證民眾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所副所長林國華指出,全國防空避難處所共有8萬3千餘處,總容量可達5514萬餘人,供需比為2.31。民眾若不知道所處地區的避難設施,可下載「警政服務APP」,並依據指示操作,即可找到最近的避難處所。
朱森村表示,「萬安47號演習」各地區於演習當日1330時至1400時,實施警報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防空警報解除後,續於1400時至1430時,由地方政府及參演之民防團隊實施「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及災害救援演練。
朱森村說,除新竹市、嘉義市各擇1個區,其餘20個地方政府各擇2個鄉(鎮、市、區)重點驗證民眾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各地區演習當日由各地方政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發放「防空警報」,並運用電視、廣播、村里、學校及警察巡邏車廣播等方式,以提升防空警報涵蓋率。同時透過「空中威脅告警系統」發送手機告警訊息(含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位置之鏈結網址),以便民眾查詢運用。
行駛中的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朱森村說,請駕駛人保持鎮靜,切勿違反交通規則,並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指揮,配合實施人、車管制。行駛於各重點驗證區之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請靠邊停於安全處下車,駕駛及乘員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
朱森村說,防空演習期間,各級政府機關、部隊、學校、團體、公司、廠(場)站及民眾均應配合管制與演練。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演習命令之管制及演練,各地方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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