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後/「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暫時處分火速分案 大法官綜整四機關意見最快下周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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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6 18:2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針對國會職權修法案,26日赴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並提起暫時處分,盼讓法條在本案判決出爐前,先暫停適用,據悉,憲法法庭已於同日電腦分案,但大法官考量總統、行政院、監察院等三個機關也要釋憲,將等到彙集四機關意見後,再決定有無「優先評決」必要,若周五綜整完畢,最快要等到下周四暫時處分才有結果。

國民黨與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聯手共推的《刑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26日生效,內含藐視國會罪、國會調查權、聽證權、處罰權、總統國情報告即問即答等條文,被綠營認定違憲。民進黨立法院黨團26日開第一槍,由總召柯建銘、幹事長吳思瑤、書記長莊瑞雄帶隊前往司法院,遞交釋憲主案與暫時處分聲請書。

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中)、幹事長吳思瑤(右1)、書記長莊瑞雄(左32)等人26日上午赴司法院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吳政峰攝

柯建銘表示,民進黨團以非常嚴肅的心情遞交釋憲文與聲請暫時處分,總統、行政院、監察院也將提起,這是歷史的第一次,也希望是最後一次,四個單位都有共同看法,即國民黨毀憲亂政。立法權應謙抑,但國會職權修法嚴重剝奪行政權、監察權,為藍白毀憲亂政最嚴重的時刻。

柯建銘指出,過去大法官多尊重國會立法權,但現在是國家憲政危急存亡之際,民進黨團「拉弓已滿、首發射箭」,捍衛憲政主權及維護民主法治,搶救憲法,甚至國家安全,黨團將尊重大法官釋憲,期待撥雲見日一天。

柯建銘也向國民黨喊話,指用詆毀、攻擊、揶揄、刪預算等方式,對大法官做出極盡恐嚇行為,實則是對《憲法》最大的不敬,這不是黑道,什麼才是黑道。國民黨敢對抗《憲法》、對抗民意,卻不敢對抗中國,勢必會被民意所淹沒,國民黨急了、亂了、也毀了。

民進黨團表達立場後,隨即委任律師陳鵬光、陳一銘正式遞狀。憲法法庭考量全案的矚目性、重大性、急迫性,26日即送交分案室,並於下午進行電腦隨機分案,現已交給一位大法官承辦,案號開頭為「憲立字」,惟在釋憲結果出爐前,仍可能因個人或法定因素而更換主筆大法官。

民進黨團委任律師陳鵬光、陳一銘正式遞狀。吳政峰攝

雖然綠營黨團的釋憲聲請案已送進憲法法庭,但總統、行政院、監察院的聲請案仍未遞交,據掌握,三機關的聲請書應會於這2天內陸續送達,憲法法庭預計將立案號為「憲國字」。

承辦大法官考量四單位的釋憲標的均是國會職權修法,若先審查黨團釋憲案,恐怕會發生歧異,故決定等綜整四單位的意見後,再以黨團聲請案為主案,併其他3案一起審理。

憲法法庭於做成暫時處分前,須先交15位全體大法官討論與投票,再請主筆大法官撰寫裁定書,最少要2天時間,因此,最後一件釋憲聲請案若周五才送達,扣除周休二日,再加上作業時間,最快要到下周,憲法法庭才可能做成暫時處分的准駁裁定。

承審大法官若研判國會職權修法沒有准許暫時處分的必要,可由所屬的三人審查庭裁定不受理,也可以等到跟本案訴訟判決出爐時,一併於判決書內敘明不受理的理由;反之,大法官如果認為有裁准暫時處分的必要,依《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2條規定,應速擬具附理由的裁定草案,經所屬的3人審查庭審查,附記意見後,再送由憲法法庭「優先評決」。

此時,15人的憲法法庭應把待審中的案子放在一旁,「緊急插隊」排審本案;惟《憲法訴訟法》未規定多久以內要作成裁定,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如認拖太久,可要求承辦大法官盡速草擬裁定,甚至可逕行提交大會評決。

大法官過去僅三度裁准暫時處分,其中最快的「111年度憲暫裁字第1號」,聲請人2022年3月14日提出聲請,憲法法庭同年月18日裁准;而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所帶來的衝擊更深遠,法界人士預估大法官可能會趕工,壓縮在5天內作成裁定,最快為下周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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