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照國軍!藍委提警消退休所得替代率最高95%  初估50年增1080億元716前闖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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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 00:00

(記者張麗娜/台北報導)繼國會職權修法引發朝野衝突後,多位國民黨立委日前提案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要求將警察、消防及海巡等退休所得替代率比照軍人,上限提高至90%或95%,再度引發爭議。對此,銓敘部初估,法案一旦通過,未來50年將增加1080億元支出,且出現比年改前月退休金給付上限75%更高的矛盾現象,退撫基金財務缺口將加大。民進黨也痛批相關修法違憲,恐將加速退撫基金破產,有違世代正義。該項修法最快將在7月16日此會期散會前最後一次院會處理。

有鑑於警察、消防、海巡人員工時長,工作危險性高於一般公務人員,國民黨立委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條文修正草案,共提出12個版本,要求警消退休所得替代率應比照國軍。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6月13日聯席審查,國民黨不顧綠委及銓敘部反對,再度以人數優勢將法案保留並送黨團協商,力拚本會期結束前讓法案三讀。

警消、海巡等人員屬危勞職務

多位藍委在提案說明中指出,警察、消防工作內容具高度危險性,經常需要24小時輪服勤務,嚴重影響生活作息與身心健康。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警消平均死亡年齡為75歲,與國人平均壽命近81歲相比,壽命差距6年之多,即使退休後死亡年齡78歲,兩者壽命也相差3年。

提案說明續指,2017年年金改革過程中,因警察與公教人員相同適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卸法》,退休人員所得替代率將逐年下調1.5%,直至118年後,其上限降至62.5%,與現行《海陸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之國軍退休人員所得替代率上限為90%有極大差距,對同樣是危勞職務的警消及海巡人員顯不公平,因此有修法調整之必要。

此外,隨著兩岸關係趨於緊張,為因應大陸武力犯台,內政部警政署已擴編所屬保安警察第二總隊,施以軍事訓練,以為戰時休護科技園區及電廠、天然氣廠等關鍵基礎設施,擔任國家第二陸軍之職責;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對新增鑑艇加裝戰備,以利戰時擔任國家第二海軍之責。

在此背景下,多位藍委紛紛提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警察、消防、海巡退休所替代率比照國軍,服務年資滿15年者,替代率為45%,其後每增加1年,替代率增給2%,最高採計40年,並以90%或95%為上限。另王鴻薇、顏寬恒等人版本更擴及至移民、空中勤務及航空測量機關,並要求已退休人員也應比照辦理。

銓敘部、人事總處與內政部皆反對

對於藍委提案擬提高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中勤務及航空測量機關等人員之退休所得替代率,銓敘部、行政院人事總處、內政部皆持反對意見。

銓敘部在報告中指出,單獨提高上述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高於適用同一套退撫基金的其他公務人員,違反基金繳費和給付標準應一致的權利義務對等核心原則,更造成現職其他公務人員補貼同一退撫基金警消等人員的不公平現象。

銓敘部也說,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退撫制度已採用降低自願或屆齡退休年齡及支領退休金條件的特別因應做法,如退休年齡降至50及55歲,年滿15年以上即可起支月退休金,申請退休金年齡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都比一般公務員提早10年,代表退撫基金繳費年限可能較短,但可支領退休金的年數更長。

此外,現職適用警察條例的警消人員因危勞工作特性,在職待遇、撫恤和因公傷亡慰問金等,都有優於其他公務人員的規定,因此平均退休金就高於一般公務員。包括現職各官等初任警消人員每月法定俸給待遇,多高出相當職等一般公務人員約1萬元,警消等人員可再支領警勤加給或危險職務加給,最高級每月9700元,六都及中央也都加倍或加成,因此現職俸給待遇制度已特別反映其危勞職責與業務特性。

銓敘部估算,以每年約有1600名警消等人員退休並擇領月退休金估算(平均任職年資35年),未來10年至19年間每年約須增加20億餘元;未來20年至29年間每年約須增加40億餘元;未來30年以後,每年計約須增加近60億元。銓敘部指出,初估未來50年將增加1080億元退撫支出,但詳細金額仍待進一步精算。

銓敘部次長張秋元表示,提案將警消等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提高,出現比年改前月退休金給付上限75%更高的矛盾現象,退撫基金財務缺口將加大,且與年改合理退休所得之政策目標背道而馳,「年改不只回到原點,衝擊會更大」。

藍主張應照顧警消 綠批加速年金破產

對於銓敘部的說法,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質疑,「當年年改讓多少人才不願意來服務?民進黨最愛用三流人才,本來就應讓退休警消安養終老,不要過下流生活。如果50年多1080億保障警消海巡,稅收超收8600多億,還在計較?」藍委謝龍介也說,這幾年經濟成長,中央政府總預算從2017年起,8年多來每年增加8千多億,「50年1080億照顧警消退休人員,錯了嗎?」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表示,大法官曾釋憲,預算是行政權,立法院沒有編列預算權利,任何提出預算增加絕對是違憲,國民黨要一直這樣搞,會火燒連環船。柯說,知道大家想做好人,但好人不是這樣做,把《憲法》踩在地上。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也提出反對三理由:一、相關提案違反《憲法》70條及大法官釋字391號的解釋,立去委員不得增加預算之決議;二、違反《財政紀律法》第5、7條規範,同一基金、同一繳費基準、同一退撫制度應一致,這才是真正的公平;三、確保退撫基金永續,如擴大照顧退休警消人員,更不能偏廢現役警消人員,「未來的退休金如果領不到,年金破產,提案的委員能負責嗎?」

民進黨團書記長莊瑞雄也強調,之前的年金改革已讓退撫基金延長20年壽命,還可以撐到民國140年,原本按照18%舊制只能撐到2031年,政府對於警消不只有退休金照顧,還有增進各方面權益,因此希望銓敘部能維持現狀。

由於朝野對於第35條增訂增加警消及海巡人員所得替代率最高可至90%或95%沒有共識,最後在藍營人數優勢下,全案初審完畢,關鍵條文第35條保留,送黨團協商。

銓敘部也允諾3周內提出精算數字,該項修法最快將在7月16日此會期散會前最後一次院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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